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鉴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854份。
本次注销不影响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即将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9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四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相关手续。对应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21,602份,行权价格为73.24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的考核期已于2026年6月2日届满,根据《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收益进行归属,可归属于472名持有人(其中:境内持有人414名,境外持有人58名)的份额共计748,841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18.80%,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因离职而失去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导致持有人所持的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或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取孰低)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伤残产生的医疗费用,因员工本人家庭变故而导致的临时紧急资金需求,或因突发自然灾害、特殊突发性困难导致的生活救济支出提供借款。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在额度范围内员工单笔借款无需再经董事会逐笔审批。
本次财务资助总体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不良影响;已制定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实施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并授权公司总裁和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允许其在权限范围内转授权。授权公司在该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办理员工借款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和《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期权注销数量:
注销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854份。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7,854份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事项的批准及授权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854份。
本次注销不影响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等相关事宜。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所涉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21,602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一、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二)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1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935,812份,行权价格为74.57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授予股票期权3,831,062份,授予人数为494人。
(三)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调整情况
1、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故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74.57元/份调整为74.3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8月19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52,251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3、2022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4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28,51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4、2022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8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23,437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5、2023年3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13,076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17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82,298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7、2023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20日,公司完成对所述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47,833份股票期权和1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C,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896份股票期权,合计48,729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8、2023年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对所述3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68,147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9、2024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4月18日,公司完成对所述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4,098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10、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故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74.35元/份调整为74.17元/份。
11、2024年6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6月20日,公司完成对所述8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4,74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12、2024年8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8月12日,公司完成对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02,731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13、2024年11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对所述8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2,37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14、2025年3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3月3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293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15、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4元(含税),故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74.17元/份调整为73.78元/份。
16、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6月13日,公司完成对所述8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73,761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17、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故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73.78元/份调整为73.63元/份。
18、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11月3日,公司完成对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19,884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19、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6年3月3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5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574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0、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26元(含税),故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73.63元/份调整为73.24元/份。
21、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为所述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7,854份股票期权办理注销手续。
(四)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1、2023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2%,374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11,504份,行权有效期自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4年6月19日。
2、2024年6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4%,328名激励对象第二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03,718份,行权有效期自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19日。
3、2025年6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6%,311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06,712份,行权有效期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6年6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19日。
4、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8%,291名激励对象第四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1,602份,行权有效期自2026年6月20日起至2027年6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确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第四个等待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本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行权期间为2026年6月20日-2027年6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28%。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本激励计划第四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6月19日届满。
(二)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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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29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四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
2、行权数量:621,602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行权人数:291人
4、行权价格:73.24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6年6月20日-2027年6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实际可行权期限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确定。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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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关于上述可行权名单详见同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2. 上述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公司现在总股本计算得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发生《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四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6月19日届满,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本次可行权的29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可行权的291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行权的情形,满足公司本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3、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各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91名激励对象办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621,602份,行权价格为73.24元/份,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3、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四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621,602份
3、行权人数:291人
4、行权价格:73.24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6年6月20日-2027年6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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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关于上述可行权名单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2. 上述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公司现在总股本计算得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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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2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241499)中所持有的3,983,82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6月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4908908),过户价格为45.62元/股。
(三)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二、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持有人持有的第一、二、三个归属批次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四)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收益进行归属。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期安排及前期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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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第一、二、三个归属期的考核期分别于2023年6月2日、2024年6月2日、2025年6月2日届满,第一、二、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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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按照《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将对符合归属条件的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收益进行归属,可归属于472名持有人(其中:境内持有人414名,境外持有人58名)的份额共计748,841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18.80%,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考核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一)第四个归属期考核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的考核期已于2026年6月2日届满,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按照《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收集持有人意见,在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已归属的对应股份,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
因离职而失去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导致持有人所持的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完成全部权益归属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的考核期已于2026年6月2日届满,根据《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收益进行归属,可归属于472名持有人(其中:境内持有人414名,境外持有人58名)的份额共计748,841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18.80%,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因离职而失去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导致持有人所持的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积极响应监管机构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号召,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在系统总结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2025年的营业收入47.36亿元,同比增长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亿元,同比增长38.7%,盈利能力明显提升。指纹产品和触控产品是公司主要营收来源,2025年合计收入占比约80%,长期占据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创新产品如超声波指纹传感器、安全产品(NFC/eSE)和光线传感器,2025年商用规模持续扩大,出货量快速增长;PC及平板市场的需求增加,公司中大尺寸触控芯片和主动笔方案出货量同比显著增长。
2026年,由于AI基建的持续推进,存储芯片供需紧张,持续涨价,智能终端等消费电子市场有所承压,面对行业周期波动,公司将积极保持既定的战略定力:1.聚焦核心业务,科学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压实各经营板块责任,积极根据终端市场差异化诉求灵活调整产品结构,确保经营工作有序落地;2.进一步加强费用精细管理,深化减亏增效工作,通过降本与效率提升改善经营质量;3.在抢占成熟产品境内外存量市场同时,布局新的业务增长点,以更加多元的产品布局与应用场景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经营韧性。
二、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聚焦研发投入,增速新品开发和规模化技术商用
2025年,公司聚焦于自身技术优势明显且市场前景较大的研发项目,持续投入研发的同时管控成本、提升效率。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超10亿元,同比增长15.6%,稳定的新品研发投入为公司创造了良好回报,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推出多款新产品:1.全球首创玻塑混合封装的全新光线传感器面世,其兼具高灵敏度、超短曝光等优势的同时,显著提升光学性能,已商用于头部品牌客户;2.NFC增强型方案支持创新功能,多品牌多价位段的机型已量产;3.智能触觉驱动器搭载自适应触觉增强算法,触觉灵敏、清脆无拖尾,用户体验更真实,已实现小规模量产;4.中大功率音频产品已完成客户端送样及关键性能验证,整体性能良好,车规级中大功率音频产品也顺利投片;5.基于OLED屏的触控与显示驱动集成方案(TDDI)正处于研发过程中,且进展顺利。
2026年,公司将继续聚焦OLED TDDI产品、车规级中大功率音频产品等核心项目的研发投入、择机布局新领域,注重技术能力迭代,驱动持续创新动能。
(二)优化人才供给,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技术人才团队建设是集成电路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关键,2025年度,公司通过精准识别现阶段企业所需人才,构建分层培养体系,夯实研发队伍根基;注重考核流程的科学性,推动成熟人员在技术攻关中发挥带教核心作用;持续稳定的激励体系,激活人才的内生动力,确保核心技术团队的竞争力;优化用工结构,严控人工成本,提升劳动生产效率。
2026年,公司将继续优化人才供给,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驱动力。
(三)加速AI生态和赋能管理
2025年度,公司各层级积极拓展AI技术应用场景,全面响应最新战略发展:研发效率方面,引入AI技术及大模型,加快研发进度,精准洞察客户真实需求,提升外部综合竞争力;内部能效方面,推动流程自动化,降低人力成本,提高部门之间的合作响应率;风险防控方面,通过多维度数据深入学习,借助AI工具进行信息收集及大数据分析,规避潜在风险;员工赋能方面,聚焦“全员”参与,建设企业级知识库,升级智能化生产工具,推广“员工+智能体”模式,打通员工能力与知识资产协同链路。
2026年度,公司继续以AI为抓手,推动人工智能由工具辅助向业务引擎的跃升,激活公司未来发展动能新曲线。
三、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不断优化以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为核心的治理架构,确保权责清晰、决策科学,归位尽责,发挥各决策主体作用,以高质量的法人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2025年,公司按照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完成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修订《公司章程》等25项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公司顺利完成治理架构调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会,为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行使自身权利提供便利,给予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增强董事会的专业性,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继续开展股东会网络投票,便利中小投资者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贯彻稳健经营理念,确保合规底线要求,促进形成正向激励、提升长期价值等原则,建立稳健的薪酬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以绩效导向为原则,根据岗位、公司经营指标、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薪酬水平,业绩考核以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充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025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规定,修订《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则”章节。新章节强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目标的联动,明确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及止付追索等内容,意在建立健全与长期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机制,构建多维度考核体系,实现薪酬与绩效紧密挂钩。同时公司将持续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动态,提升其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持续跟进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尽责。
五、传递长期投资信心,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通过持续现金分红、股东增持、股份回购等多种措施,提振市场信心,引导公司价值理性回归,助力公司良性发展,增加投资者获得感。
1、坚持现金分红政策
自上市以来,公司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除亏损年度外,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保持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截至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18亿元(不含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2025年度,结合公司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等情况实施中期分红,增加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026年,依据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统筹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动态平衡,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持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力度,增进长期持有信心,引导股东长期投资,打造公司质量提升与股东回报增长相互促进的良性生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增持及股份回购
2025年度,基于对公司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超过4,000万元;同年,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计划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并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截至目前回购计划仍在实施过程中。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股东长期利益为核心导向,将发展成果持续转化为股东的实际收益,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赢得资本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与股东的双向赋能、构建健康的投资生态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强化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根据所处集成电路行业的特点与发展趋势,有针对性的披露对投资决策有价值的信息,努力构建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信息披露机制,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公司也常态化通过图文形式,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与实用性。
2025年,公司通过召开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电话会议、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交流沟通等方式切实开展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及时传递公司经营业务开展、业绩解读、资本运作等重要信息,全方位传递公司价值。全年共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持续保持业绩说明会公司首席执行官、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关键少数”高参与度;通过邮件、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保持投资者交流渠道高效、畅通。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为中心,持续优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全方位优化投资者交流体验。常态化开展高质量业绩说明会,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直面市场关切;通过股东会、电话会议等多元形式,搭建高管团队与投资者“面对面”深度交流平台,主动精准传递公司核心价值,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七、风险提示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行动方案系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或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取孰低)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伤残产生的医疗费用,因员工本人家庭变故而导致的临时紧急资金需求,或因突发自然灾害、特殊突发性困难导致的生活救济支出提供借款,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申请借款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员工借款协议书》,借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根据《员工借款协议书》履行借款利率及罚息(或有)标准。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对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充分管控和监督,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核查,但财务资助资金借出后能否如期收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或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取孰低)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伤残产生的医疗费用,因员工本人家庭变故而导致的临时紧急资金需求,或因突发自然灾害、特殊突发性困难导致的生活救济支出提供借款,借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公司本次通过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切实缓解员工临时性资金压力,提升员工的稳定性与积极性,助力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服务满1年、在岗状态正常、年度绩效优良的正式员工,不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自然人
2、借款用途:
(1)员工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用于因重大疾病、意外伤残产生的医疗费用或因员工本人家庭变故而导致的临时紧急资金需求
(2)突发自然灾害、特殊突发性困难导致的生活救济支出
3、借款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或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取孰低),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6、借款利息:参考市场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市场一年期存款利率,具体按照《员工借款协议书》约定执行;涉及外币的,同样参照当地同期市场基准利率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降低员工突发重疾伤残和不可抗力影响,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提升公司竞争力,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必须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服务满1年、在岗状态正常、年度绩效优良的正式员工。不包括《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自然人。
被资助对象如出现有未结清公司借款,因不良征信记录被银行列入黑名单、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公司认定其他不应借款情形的,不得申请借款。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财务资助协议以实际签署的《员工借款协议书》为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和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允许其在权限范围内转授权,具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员工借款资金专户,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或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取孰低),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员工借款资金专户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当中货币资金及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2、为规避关联方资金占用,《员工借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排除《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自然人的借款资格。
3、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对借款对象身份、条件进行了约定,同时要求对其资信进行充分的核查,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风险可控;《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同时对员工的借款用途、借款额度、期限利率、申请审批流程、借款发放流程、还款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将与借款人签署具体《员工借款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有效降低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或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取孰低)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伤残产生的医疗费用,因员工本人家庭变故而导致的临时紧急资金需求,或因突发自然灾害、特殊突发性困难导致的生活救济支出提供借款,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在额度范围内员工单笔借款无需再经董事会逐笔审批。
本次财务资助总体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不良影响;已制定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实施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并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生效后,后续公司每年员工借款金额总额度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或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取孰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员工借款金额为0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