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6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瑞晶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晶”或“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合集成”)拟与其他投资方以1.0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共同向安徽瑞晶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合肥瑞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瑞昱”)100%股权认缴出资24,091.7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安徽瑞晶的股权不超过3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方合肥方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晶科技”)为安徽瑞晶的原有股东,本次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方晶科技之间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瑞晶本次增资的其他投资方尚在投资决策中,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进度以及最终交易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内部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安徽瑞晶成立于2026年1月,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主要从事功率器件晶圆晶背减薄与金属化代工业务(以下简称“BGBM业务”)。目前安徽瑞晶正积极推进相关晶圆工艺生产线厂房的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晶合集成拟将公司BGBM业务从公司现有业务剥离。公司拟与其他投资方以1.0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共同向安徽瑞晶进行增资,安徽瑞晶本次增资金额不少于40,9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49,9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合肥瑞昱100%股权认缴出资24,091.70万元,合肥瑞昱主要资产为BGBM业务所涉及的专用机台设备。
本次增资前,公司未直接持有安徽瑞晶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安徽瑞晶的股权不超过30%。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公司提名的董事人数不会达到安徽瑞晶董事会席位半数以上,公司无法控制安徽瑞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才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非独立董事朱才伟先生在方晶科技担任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方晶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方晶科技为安徽瑞晶的原有股东,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方晶科技之间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注:方晶科技上表股东情况与工商公示信息存在差异,主要系原股东合肥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合肥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芜湖高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2、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3、芜湖市瑞丞战新产业贰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合肥泽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芜湖科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6、其他投资方
参与本次增资的其他投资方最终投资主体及投资金额将在其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分别协商确定。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司将及时跟进本次增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公司投资标的为安徽瑞晶,该公司主要从事BGBM业务。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相关诉讼、仲裁、被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投资标的财务数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安徽瑞晶2026年4月30日、2026年1-4月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4804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合肥瑞昱100%股权向安徽瑞晶增资,合肥瑞昱主要资产为BGBM业务所涉及的专用机台设备。本次增资金额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确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瑞昱的具体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肥瑞昱2026年4月20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0日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3714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股权出资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合肥瑞昱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020473号),评估的基本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20日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合肥瑞昱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上述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合肥瑞昱经审计后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20日,合肥瑞昱资产账面价值为24,091.70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0.0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4,091.70万元。具体评估范围以合肥瑞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20日,合肥瑞昱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4,091.7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各增资方以1.0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标的公司:安徽瑞晶半导体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现有股东:芜湖高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芜湖市瑞丞战新产业贰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科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肥方晶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泽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投资方: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等投资方
(二)投资方案
1、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投资方以每一元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晶合集成以其合法持有的合肥瑞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对标的公司出资,前述出资股权经具备合法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0,916,988.78元。各方同意晶合集成以前述股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40,916,988.78元。
2、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同意放弃本次投资的优先认购权。
3、全体股东的出资用于标的公司在芜湖市弋江区新建月产能4万片的晶圆超薄化、金属化、化学液相沉积、离子注入工艺生产线。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股东出资用于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无关的其它用途。
(三)公司治理及利润分配
1、投资方有权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参与标的公司治理。除本协议或各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标的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之运作以标的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2、标的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董事由晶合集成提名。经提前通知标的公司,投资方有权更换由其提名的董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标的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按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提取不低于20%的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标的公司可分配利润应当在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出具后的六十日内实施分配完毕。
(四)各方声明、保证及承诺
1、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在此向本次投资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均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已就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取得了所有必要和适当的批准,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并且截至交割日,上述批准和授权仍然有效),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与其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相抵触或相冲突;
(2)现有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影响其股权稳定性的现实或潜在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事项;
(3)标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标的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4)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对本协议构成全部的约定,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签署文件。
2、本次投资方分别且不连带地向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本次投资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已就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取得了所有必要和适当的批准,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并且截至投资款支付日,上述批准和授权仍然有效),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与其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相抵触或相冲突;
(2)本次投资方将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向公司支付出资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均为自有资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声明、保证、承诺或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即构成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他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赔偿守约方为追偿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等。守约方除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如签约方为自然人,该自然人签字;
(2)如签约方为法人,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且加盖法人公章;
(3)如签约方为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且加盖合伙企业公章。
(八)其他约定
1、根据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如确有需要,标的公司后续将向晶合集成购买所使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参考评估结果等确定购买价格。
2、回购权: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任一投资方在知悉回购事件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均有权要求标的公司按照约定的回购价格回购该投资方届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
(1)标的公司未能在约定时点前完成合格上市。
(2)标的公司或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种情形。
(3)晶合集成用于向标的公司股权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的设备无法在约定时间前搬迁至芜湖市。
(4)其他触发回购权情形的协议条款。
3、反稀释权:交割日后,若标的公司发生任何新融资,且新增股东获得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新认购价格低于投资方获得公司注册资本的原始认购价格的(“低价融资”),标的公司应当将低价融资及情形毫不延迟地书面通知投资方,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调整其原始认购价格。
上述增资协议目前尚未签署,以上增资协议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内容为准。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安徽瑞晶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正在积极建设功率器件晶圆晶背减薄与金属化代工项目,股东包括芜湖高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国有资本投资方以及方晶科技等产业投资方。安徽瑞晶所在细分领域拥有广阔的国产替代空间,现有股东具备较强的资源协同优势,该公司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投资价值。
晶合集成自2022年起自主开展功率半导体相关技术的研发,并在相关技术开发与产业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考虑到该技术平台与公司当前聚焦的显示驱动芯片、图像传感器、电源管理芯片及逻辑芯片等工艺平台在工艺路线、客户群体及市场定位上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未将BGBM业务列为核心业务范畴。
基于上述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已将BGBM业务所涉及的专用机台设备等资产出资至全资子公司合肥瑞昱,并拟以合肥瑞昱的全部股权向安徽瑞晶出资。本次交易一是有助于公司更好聚焦主业、整合资源、加快发展,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率与盈利水平。二是有助于有效适配安徽瑞晶的产线建设需求,助力其快速实现产能落地。三是有助于公司与安徽瑞晶各股东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利用,加快推动安徽瑞晶发展,并通过本次股权投资获取长远经济收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安徽瑞晶的股权不超过30%,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来如安徽瑞晶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并与公司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瑞晶本次增资的其他投资方尚在投资决策中,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进度以及最终交易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内部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关联董事朱才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方晶科技之间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7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4日
至2026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及202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晶合集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蔡国智先生、朱才伟先生、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勤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6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箱(发送至stock@nexchip.com.cn)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时间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6月22日16: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晶合集成-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联系电话:0551-62637000转612688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5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20万元人民币/年/人,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
(1)公司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依据所任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职责重要性、任职者能力及资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系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考核结果发放的浮动报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薪酬管理部门基于审慎的原则,参照相关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进行预发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最终确定年度绩效薪酬,并对已发放的绩效薪酬进行多退少补,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二、其他规定
1、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内部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朱才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8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