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编号:临2026-02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翀宇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张翀宇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6月3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长张翀宇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2亿元-4亿元,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翀宇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一致行动人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增持计划(5,000万元-10,000万元)尚在实施期。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张翀宇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张翀宇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