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69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0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6月03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办公楼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富铨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95,643,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1,189,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4,454,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7,230,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7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人,代表股份4,454,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提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张富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1,337,166股。
1.02.候选人:选举邬庆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1,292,599股。
1.03.候选人:选举樊尚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1,259,59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张富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23,993股。
1.02.候选人:选举邬庆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79,426股。
1.03.候选人:选举樊尚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46,420股。
提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昝志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1,291,016股。
2.02.候选人:选举姚小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1,242,496股。
2.03.候选人:选举薛建兰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1,304,49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昝志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77,843股。
2.02.候选人:选举姚小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29,323股。
2.03.候选人:选举薛建兰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91,324股。
提案3.00 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5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57%;反对2,278,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19%;弃权11,9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0,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282%;反对2,278,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71%;弃权11,9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
提案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59,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16%;反对2,272,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6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6,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057%;反对2,272,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297%;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2026年6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备查文件
1、同德化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70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3日在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富铨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张富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同意选举以下人员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姚小民独立董事、张富铨董事、薛建兰独立董事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张富铨董事、邬庆文董事、姚小民独立董事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薛建兰独立董事、张富铨董事、昝志宏独立董事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昝志宏独立董事、张富铨董事、姚小民独立董事
同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姚小民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选举张富铨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选举薛建兰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昝志宏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同意聘任邬庆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富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六)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二凤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证券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50-8638196
传真:0350-8638196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10层
邮编:034000
电子邮箱:tondzb@163.com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同德化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3、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4、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5、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董事长简历
张富铨,男,1984年3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交通银行太原兴华街支行担任对公客户经理;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在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基金部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在山西同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余热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 张富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总经理简历
邬庆文,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硕士,高级商务职业经理人。历任河曲县经济委员会计财科科长、河曲县化工厂副厂长、山西同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 邬庆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080,435股,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12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董事会秘书简历
张冬,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工程硕士,注册会计师。张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6年6月至2009年7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工作;2009年7月至2014年8月在山西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4年12月至2018年3月在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财务投资部任财务部长。2018年4月至2024年12月在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冬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财务总监简历
金富春,男,1972年8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硕士,统计师、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 金富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43,000股,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韩二凤,女,197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韩二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韩二凤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宇,男,1985年1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张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入职同德化工,任职于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张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72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张富铨先生、邬庆文先生、樊尚斌先生、邬宇峰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昝志宏先生、姚小民先生、薛建兰女士。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张富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姚小民(主任委员)、张富铨、薛建兰
2、战略委员会:张富铨(主任委员)、邬庆文、姚小民
3、提名委员会:薛建兰(主任委员)、张富铨、昝志宏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昝志宏(主任委员)、张富铨、姚小民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总经理:邬庆文先生
2、董事会秘书:张冬先生
3、财务总监:金富春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二凤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董事张云升先生、郑俊卿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云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0,057,500股、郑俊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872,270股,张云升先生、郑俊卿先生离任后,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云升先生、郑俊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张云升先生、郑俊卿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70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董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民主投票,选举邬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该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备查文件:同德化工第二届第八次职工代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邬宇峰先生简历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附件:邬宇峰先生简历
邬宇峰,男,1974年3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荣获忻州市第八届青工“五小”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忻州市第五届“杰出青年创新能手”等称号;历任公司白炭黑车间主任、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邬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5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