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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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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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券,即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并同意委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及财务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应用范围较为广泛,包含白色家电压缩机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等,但公司销售策略主要定位于为细分业务领域龙头企业服务,因此公司产品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4.61%、45.29%和42.77%。客户集中度较高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若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下降,或因突发原因停止与公司合作,则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2、产品运输风险
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以出口为主,主要客户涉及法国、意大利、美国、芬兰、波兰等国家,因产品单重较大,一般采取海运模式,运输时间为1-2个月。公司与主要合作的运输公司已建立成熟的业务合作模式,运输中的产品保护、运输时间具有一定保障,但不排除因时间较长、海运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导致货品损失,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铸造行业现阶段生产工艺已较为成熟,但工艺流程中金属熔化、浇注等工序涉及高温态物质的特点决定了一线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具有一定危险性。虽然公司已建立了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制定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范,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仍存在员工因违规操作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资产造成不利影响。
4、环保风险
受当地产业结构和地理环境因素影响,公司本部所在的山西省临汾市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一直较为靠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较大。尽管公司所处的铸造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且公司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相应标准,但不排除本地政府部门未来因整体环保压力较大对公司采取限产的措施,导致公司生产计划无法完成,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技术流失的风险
稳定的技术团队对公司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在多年生产经营中培养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研发经验丰富、梯队建设完善、富有“工匠”精神的技术研发团队,是公司提升整体研发能力及工艺水平的重要保证。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技术人员保持稳定,但未来企业的持续发展是人才的竞争,随着企业间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可能会增加,研发技术人员的流失可能对公司的研发工作乃至整体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同时,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对相关技术申请了专利保护,但公司仍不能排除因少数相关人员窃取公司技术或流失技术研发技术人员不遵守保密协议,造成公司技术失密风险,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
6、国际贸易争端风险
自国际贸易争端以来,公司在美国地区的主要客户承担了加征的关税,但随着相关状态持续升级,公司已有部分美国地区客户减少了相关产品的采购需求,甚至有部分美国地区客户暂停了与公司的合作,同时欧盟亦暂停了中欧投资协定。如果未来国际贸易争端持续加剧,很可能会导致公司在境外地区的收入规模继续缩减,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7、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3.94%、21.72%和21.93%,其波动受到下游需求、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和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原材料、燃料价格、汇率波动等影响因素持续发生,或出现宏观经济环境波动、下游应用行业需求下降、产品价格降低等不利影响因素,而公司无法通过开发新的高毛利率产品或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单位固定成本,则公司销售毛利率将可能持续下降,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8、应收账款较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12,200.10万元、131,844.40万元和131,373.36万元,占当期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1.07%、21.65%和19.18%。公司主要下游客户为赊销采购,包括白色家电压缩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及工程机械制造等客户,致使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均系下游行业龙头企业,如格力电器、美的集团、丰田集团、航空工业、瑞智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可能性较低,但较高金额的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资金,若不能到期及时收回,则将造成公司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或承担较高资金成本,对发行人资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9、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3,982.31万元、69,691.71万元和101,941.18万元,占当期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2.02%、11.44%和14.88%。虽然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模式及采购模式,但铸造生产流程较长,且原材料价格波动大,公司需要对库存商品及原材料进行备货,因此存货账面价值较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若未来下游应用行业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0、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5,229.04万元、56,779.83万元和46,680.60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7.13%、15.01%和11.60%,汇兑损益分别为-388.93万元、37.89万元和-554.87万元。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主要以境外客户为主,以美元、欧元等货币结算。若未来国际形势发生较大变化,造成美元、欧元等主要外币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则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系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GR202314000059编号的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11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规定,公司依法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若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无法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将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铸造行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加快,落后产能加速淘汰,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高,目前行业细分业务领域已形成一批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铸造企业。在国家政策扶持、市场需求增加的背景下,国内具备一定规模的铸造生产企业纷纷加大投入,如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设备、增加技术研发投入等,扩张产能规模同时提升技术工艺能力,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竞争压力大幅提高。公司如不能保持生产技术及工艺的先进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充分利用现有规模优势,稳固现有细分产品市场地位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销售及利润增长点,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2、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铸造行业是制造业的基础产业,细分业务领域发展与下游应用行业密切相关,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白色家电压缩机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等,下游涉及白色家电制造、汽车制造和工程机械制造等行业。上述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行业景气度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市场需求受行业消费者信心及收入水平等影响较大。目前,宏观经济依然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若未来市场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而发生波动,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直接材料主要包括生铁、废钢、硅铁、铁精粉等,生产耗用的能源主要包括焦炭、电及天然气等,其市场价格波动必然对成本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生铁和废钢价格主要受铁矿石价格影响,而铁矿石价格影响波动因素较多、波动性较高,导致生铁和废钢的价格也呈较高的波动性。一方面,若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原材料及能源采购将占用公司更多的流动资金,从而加大公司资金周转的压力;另一方面,若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持续下滑,则将增大公司库存管理的难度引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生铁及可再生资源相关业务的开展。此外,原材料及能源价格的波动还会造成公司产品毛利率等财务指标波动。
(三)其他风险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将新增智能家居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产能。虽已结合市场空间、客户储备、行业经验及技术积累开展充分审慎论证,但未来若受宏观经济变化、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行业需求下滑或上述行业增长不及预期,发行人将面临新增产能难以有效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其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效益可能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智能家居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等产品,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审慎制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但在后续实际运营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超预期大幅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问题。上述因素均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收益显著低于投资前的测算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与股东回报。
五、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分红与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但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三)利润分配期间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五)公司实施股票股利应满足的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分红的实际、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分红方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审议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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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2023年至2025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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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57,505.03万元,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订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和增加对投资者的回报。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57,505.03万元,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坚持发展战略、加强内控制度、完善分红政策、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紧密围绕发展战略,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围绕“主业领先、延链强链、精益智造、多元赋能”的发展战略,深耕主营业务,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深化与下游应用行业国内外龙头企业的合作,紧密贴近市场,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精细化管理,公司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健全公司治理水平,巩固发展制度保障
(下转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