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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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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6】第0040号)。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1、更正后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更正后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更正后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22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67,279.02元,母公司净利润-1,540,304.18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352,439,236.5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10,560,491.64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由于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于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实施最低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的前提条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分红范畴,不适用、不触及低于上述分红比例、分红金额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由于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基于2025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2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日、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利安达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利安达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70人,注册会计师47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7人。

3、业务信息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30家;

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利安达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小宝,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素云,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杰彬,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复核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王小宝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2025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

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经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

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2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云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 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616.66万元,详情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规定,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经公司聘请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97.06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对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经公司聘请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297.87万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经公司聘请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为5,701.52万元。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经公司聘请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17.5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616.6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6-02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冯景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冯景鹏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续聘程序。

冯景鹏先生(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3689398

传真号码:010-53689398

电子邮箱:zkywbgs@s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简历:冯景鹏先生

冯景鹏,1985年,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2012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北京中天嘉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北京双登慧峰聚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8月入职本公司,任审计部经理。

冯景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2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此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前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应在2026年4月27日17:00前到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检 联系电话:010-53689398

传真:010-53689398 邮政编码:100070

邮箱地址:zkywbgs@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6

2.投票简称:云网投票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本次股东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上午9:15(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