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9版)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已在报告附录二:对标索引表中进行解释说明(索引表:海正药业不涉及此议题)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33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8日
至202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4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另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另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2025年12月1日起,椒江经济开发区医化园区正式实施封闭化管理,进入园区需提前进行预约登记。参会股东需在微信公众号“椒江化工园区应急停车”中进行“入园预约”,提交后方可进入园区。
(四)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系人:胡玥、聂齐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34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15:00-16:30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二、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肖卫红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蒋灵先生,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先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会有所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进行预约登记,具体预约方式如下:
1、预约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预约电话:0576-88827809
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公司证券管理部邮箱stock600267@hisunpharm.com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活动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活动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31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未使用的18,489,1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二次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自2022年9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次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489,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3%,使用资金总额194,725,813.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对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调整外,第二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后,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489,1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予以注销,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基于公司经营规划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拟对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主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考虑到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有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18,489,100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4%。相关股份注销后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
五、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29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总裁肖卫红先生因在关联公司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职务,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①2024年11月18日,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台州市椒江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与椒江热电不再受同一方控制。根据相关规定,椒江热电在控股股东变更后一年内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交易金额为2025年度全年发生额。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柏超
注册资本:20,267.806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路293号301-07室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物材料、降解塑料的树脂及制品的生产、研发和经营;树脂专用设备的销售,树脂技术服务与咨询;增材制造装备制造、研发、销售,三维(3D)打印技术推广服务;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具体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集团”)持有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物材料”)38.76%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公司与海正生物材料受同一方控制。海正生物材料为公司关联方。
(二)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明
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物材料、降解塑料的研发和销售,年产5万吨聚乳酸树脂及制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货物进出口。
与公司关系: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尔生物”)为海正生物材料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海正生物材料受同一方控制。海诺尔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三)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七大道27号(自主申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达生物”)为海正生物材料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海正生物材料受同一方控制。海创达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四)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芦琦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滨海路10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49%股权,其为公司之联营企业。公司高级副总裁杨志清先生现兼任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属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五)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注册资本:67,204.670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疏港大道1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生物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研发;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锐生物”)39.618%股权,其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裁肖卫红先生兼任博锐生物副董事长,属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博锐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海正生物材料及其全资子公司海诺尔生物、海创达生物签订了《货物采购和销售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为发挥各自集中采购降低成本的优势,协议一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协议另一方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成品系关联方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料药、中间体等产品。
(二)本公司与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签订了《公用事业与共享服务协议》,为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公司向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销售其所需的原材料和动力及采购公司所需的原料药。
(三)博锐生物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表后根据业务需要开展以下日常关联交易:
1、因研发项目工作推进具有持续性,博锐生物原在公司开展的研发项目,将有部分继续委托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进行管理,直至获得相关药政批准。
2、在博锐生物的生物药业务过渡期,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海正杭州公司将相关商品、物料销售给博锐生物。
3、公司及海正杭州公司向博锐生物销售水、电、气等日常生产所需的动力能源、园区管理费等公用事业费用及服务。
4、公司及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向博锐生物购买商品和服务,2026年3月3日,公司已完成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后续相关交易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及关联交易统计口径。
(四)公司与海正生物材料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位于椒江区岩头厂区内的厂房租赁给海正生物材料进行合法生产经营,相应土地及相关设施一并租赁。公司与博锐生物、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用于合法生产经营。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市场交易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原辅料主要是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的原材料、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等,价格由市场价格确定。由于集中采购具有降低采购成本的优势,向关联方采购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物资,可以减少交易环节,提高资金效率,并且此类交易数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由于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需部分原辅料与上述关联方相同,为降低采购成本,由本公司统一采购,按照采购价格销售给有关关联方。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为关联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的原材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等,以及关联方代销的产品,价格依据正常销售价格确定。
(三)公司向博锐生物、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租赁的厂房,主要是该等关联方均位于公司所在地附近,且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能够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向海正生物材料出租的厂房位于该关联方所在地附近,系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的生产、产品销售等业务需要,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