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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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7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上海二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新能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及全资子公司芜湖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新能源”)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5月1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富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杭州富生、保荐机构、杭州富生的全资子公司南昌海立冷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冷暖科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以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分别在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路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淮海路支行”)、工商银行上海二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海立新能源在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芜湖新能源在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杭州富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杭州富阳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冷暖科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经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昌经开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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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039.75万元,其中,新增年产65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投入人民币4,930.47万元,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HTIC)项目投入人民币2,643.12万元,先进电机智能制造及研发项目投入人民币20,466.16万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与支付的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242.64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使用期限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5日。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使用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3,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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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增年产65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立新能源变更为芜湖新能源,并相应调整实施地点及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2022年5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HTIC)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本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苏路77号” 以及“上海市金山区金廊公路7225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综合研判市场需求、行业发展,及公司主业发展需要,同意对原项目“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HTIC)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并调减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原项目调减的人民币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投入新项目 “先进电机智能制造及研发项目”。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5年4月1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未发现存在重大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立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立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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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募集总额为人民币1,593,999,992.9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5,000,000.00元(包含增值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731,078.34元(包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569,268,914.56元。
注2:公司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与募集承诺金额存在差异330.35万元,系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的金额减少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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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临 2026-01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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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由于汇率变动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业务开展中依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当前全球地缘政治冲突持续、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节奏存在不确定性,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加剧,对公司出口业务及境外经营的营收核算、汇兑损益产生直接影响。为进一步强化汇率风险中性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公司出口收汇、境外经营衍生的外汇资产与负债面临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公司拟结合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与外汇收支节奏,择机与合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出口业务及境外经营业务的规模,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约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循汇率风险中性原则,根据外汇收支合同需求,选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结构透明、流动性强、市场价格公开的外汇衍生工具,不开展投机性、套利性交易。
交易币种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及境外经营业务相关的结算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日元、欧元等。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及产品组合。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及产品组合,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约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坚持汇率中性管理理念,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若人民币汇率出现超出预期的大幅单边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已锁定的汇率与市场实时汇率产生偏离,从而形成汇兑损益波动;同时外汇衍生品存续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能对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阶段性影响。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对专业研判、操作时效要求较高,若内部流程管控不到位,可能出现操作失误、决策滞后或信息传递不及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如业务安排不合理,在到期交割时没有足够的资金供清算,可能引发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
4、履约风险:若交易对手出现经营风险或履约能力下降,可能导致合约无法正常交割,引发交易违约风险。
(二) 风控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运营部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有效控制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要求相关子公司设立外汇风险管理机构,并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办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要求制定预警、止损机制,如遇重大市场及汇率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2、公司风控管理部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专项审计。
3、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与资金调度,通过出口信用保险降低货款拖欠风险,提前规划交割资金,避免流动性风险。
4、公司所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外汇衍生品合同的外币金额不超过对外汇收支金额的谨慎预测。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交易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相关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公司锁定汇率成本,降低汇兑损益波动,提升财务稳健性与抗风险能力。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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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为及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最高余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8日
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6-005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为客观、公允、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及逐一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提取减值准备。2025年计提、转回及转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20,698.03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依据及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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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指2025年度,以下各处同。
注2:上表个别数据如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以下各表同。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322.74万元,转回或转销5,334.24万元,外币报表折算差异-51.1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14,123.39万元。以上计提减值准备共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9,322.74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6,891.68万元。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的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4,652.77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3,258.67万元。
(二)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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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部分客户违约风险增加,本期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合计14,337.36万元。
本期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5,260.81万元,转回或转销681.11万元,外币报表折算差异-127.23万元,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19,674.77万元。以上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共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15,260.81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12,674.14万元。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14,785.27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12,263.97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土地所有权、办公及其他设备。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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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80.40万元,转回或转销8.48万元,外币报表折算差异0.16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2,436.00万元。以上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880.40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879.80万元。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875.05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876.26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先进电机智能制造及研发项目、绿色铸造先进产能项目等。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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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81.13万元,转回或转销784.21万元,外币报表折算差异-5.42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余额381.13万元。以上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共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381.13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228.68万元。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因素后,综合增加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403.08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241.85万元。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客户关系、工业产权及其他。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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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076.37万元,转回或转销520.62万元,外币报表折算差异-109.33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6,967.04万元。以上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共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7,076.37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4,245.82 万元。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7,076.37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4,245.82万元。
(六)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为履行长期合同发生的成本等资产。当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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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491.94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491.94万元。以上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共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491.94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295.16万元。本期无转回或转销,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491.94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295.1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33,413.39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25,215.28万元。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的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27,478.31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20,698.03万元。
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海立股份2025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海立股份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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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和双碳委员会_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董事会审议,一年一次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海立股份ESG管理办法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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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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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供应链安全”“环境合规管理”“循环经济”“污染物排放”“员工”“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科技伦理”“社会贡献”“乡村振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反不正当竞争”,上述议题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其中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是公司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临 2026-008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1995年12月12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132248198F)。公司于1995年11月14日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40H231000001)。财务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382室,法定代表人为冯淳林。
现行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取得日为2023年11月3日,业务范围列示如下:
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十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日为2024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列示如下:
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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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两会一层”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高级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决策支持和指导作用,进一步保证财务公司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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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项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成员单位账户管理操作规程》、《成员单位存款操作规程》、《网上金融服务系统操作规程》、《印章管理办法》及《外部密钥管理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2、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客户和交易对手主体信用评级操作规程》、《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操作规程》、《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操作规程》、《人民币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企业征信管理操作规程》、《委托贷款操作规程》、《银团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抵押担保操作规程》、《贷款承诺类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规章,建立了涵盖信贷业务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
财务公司严守监管合规底线,参考监管最新要求,致力于通过系统开发运用不断提升信贷风险管理水平。财务公司陆续开发评级模型、BI数据仓分析,同业授信管理模块,将财务公司信贷业务、信贷风险分析与信息科技有效结合,通过大数据及现代化技术有效监测、评估信贷风险,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合理判断依据,严格控制财务公司整体信用风险水平。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投资计划操作规程》、《有价证券投资交易对手准入操作规程》、《金融同业授信工作操作规程》、《基金投资业务操作规程》、《资管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及《投资业务投后管理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建立了涵盖投资业务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参考监管最新要求,并适应投资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系统开发运用不断提升投资风险管理水平。财务公司建有并不断优化金融资产管理系统,具备投资业务审批、资金划拨审批、交易对手控制、业务交易记录、产品估值、财务核算、报表查询等功能。系统已实现场内投资业务审批全覆盖,并通过数据接口直接获取券商和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数据等举措,有效降低业务操作风险。
4、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信息系统运维操作规程》、《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新一代票据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等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财务公司主要的业务系统有核心业务系统、新一代票据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各信息系统功能完善,运行稳定,各软、硬件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5、审计监督
财务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审部门在董事会领导下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
(三)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以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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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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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53亿元、占公司的存款比例为4.67%;贷款余额为0元。
公司完全自主支配资金的收支,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完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取得并审阅包括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5年1-12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资料,评估本公司之关联方一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财务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相关规定,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财务公司制订了风险控制制度,以保障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安全,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有效化解金融业务风险。
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财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存在风险问题的可能性极低。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