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13701 债券简称:祥和转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啸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祥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祥和转债”距离可转债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祥和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祥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2026年10月8日重新起算,在此之后,若“祥和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祥和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祥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3701 债券简称:祥和转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祥和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7日期间,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祥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祥和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祥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2026年10月8日重新起算,在此之后,若“祥和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祥和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3月3日至2032年3月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50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3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祥和转债”,转债代码“113701”。
根据有关规定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祥和转债”自2026年9月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59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祥和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的,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7日期间,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1.55元/股),已触发“祥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祥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鉴于“祥和转债”距离可转债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祥和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祥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2026年10月8日重新起算,在此之后,若“祥和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祥和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