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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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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6-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1,978.93万元。鉴于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存在未弥补亏损,暂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条件,在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后,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我国专用通信领域的领军企业和全球专用通信领域的技术领先企业,秉承“不懈努力,为用户创造价值,让世界更高效、更安全”的企业使命,致力于“成为全球值得信赖的专用通信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基于专网通信领域的领先优势,持续加大对公专融合通信、智能指调、卫星通信、AI、芯片等技术的研发投入,稳固窄带基本盘业务,持续加大成长型业务投入,不断拓展有竞争力的用户场景化业务需求解决方案,并战略性提出“AI专网”发展理念。公司依托新一代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安全可靠的专用融合通信基础网络和多种形态的信息化装备,为公共安全、政务应急、大交通、能源、工商业等多元行业客户提供端到端的语音、数据、视频等服务,深挖行业痛点,聚焦客户场景化需求,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和经营效率,并通过全球化营销网络为客户提供丰富完备的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致力于打造更高效、更安全的通信环境,推动全球客户业务升级与安全水平提升。

公司业务总览

(一)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

1、窄带数字专网产品及解决方案

窄带数字专网产品及解决方案为公司的基本盘业务,主要为公共安全、政务应急、公用事业和工商业等特定行业提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及日常工作通信等专用通信产品及解决方案,具备广覆盖、快速响应、安全可靠等特点,可满足客户关键语音通信和指挥调度的响应需求。公司全面掌握PDT、DMR和TETRA等国内外主流专业无线通信数字技术标准,拥有从底层协议、系统网络到统一平台、应用软件、多形态终端产品,再到一站式落地交付的全产业链布局,可为全球各行业用户提供不同场景下的端到端产品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产品矩阵、丰富系列产品型号,深度夯实垂直行业覆盖能力,积极参与公安、应急、铁路、电力等重点领域专用通信标准制定。终端层面,公司紧扣铁路行业需求,推出行车安全通信终端新品及多款通信模块,大力推广铁路无线列调对讲机TP530L,进一步填补行业空白;全面升级商业终端,扩充机型频段覆盖范围以适配全球市场差异化需求,持续拓展方案应用场景。系统层面,扩展SDR集群一体化基站频段布局,在深耕公安、应急行业基础上,新增覆盖国内其他垂直行业及海外用户需求的150M、400M频段产品,有效降低用户专网建设与运维成本。电力领域,公司加大资源投入,一方面参与电力EPDT1.0标准制定与产品研发,满足远距离无线涉控、应急语音通信需求;另一方面主导高速率EPDT2.0标准制定及产品开发,为切入配电自动化领域奠定坚实基础。

窄带专网产品族

2、公专融合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专融合是专网宽带化演进的发展方向,相比于全宽带网络建设,公专融合解决方案具备覆盖面广、投资与运维成本较低的优势,是行业用户构建业务适配、自主可控且经济高效的通信系统的最优解决方案。作为公专融合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积极推动公安、应急、铁路、能源等行业标准制定,推出PDT+MCX、PDT+PoC、TETRA+MCX、TETRA+PoC、DMR+MCX、DMR+PoC等融合通信架构,打造多种类端接入、融合互通、可靠韧性、无缝过渡的公专融合解决方案,重塑产业形态。面对不同行业的客户需求,公司针对性推出3GPP宽带集群标准MCX平台、公网集群PoC平台、融合通信平台、执法证据管理平台、大屏智能终端、POC终端、执法记录仪等公专融合产品和智能化应用,构建的公专融合解决方案可实现业务、应用、平台、网络、终端多层次的深度融合,广泛应用于公共安全、政务应急、铁路、机场、城管、交通执法等各大垂直行业。在网络层,通过横向打通公网、窄带专网、4G/5G专网以及现场应急网,实现多网络、多制式的互联互通;在平台层,提供窄带集群、公网集群、融合通信、证据管理、组件化赋能等多种服务,实现前端多形态感知设备的统一接入;在感知层,支持包括PDT/DMR/TETRA终端、双模终端、公网对讲终端、执法记录仪、大屏智能终端、布控球、智慧警车等终端设备的接入,为前端感知设备提供音视频通信、全域定位、多媒体数据、边缘计算等功能。公司的公专融合产品正在快速升级迭代,同时,公司积极构建开放生态圈,帮助用户实现通信网络的平滑演进,为垂直行业带来全新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公专融合产品布局,平台与终端能力同步提升。平台层面,公司持续推进3GPP宽带集群标准MCX平台及公网对讲PoC平台的能力建设,其中,MCX平台在提升安全性、可靠性及弱网适应能力的同时,完成面向运营商需求的版本迭代,成功与中东某运营商签署MCX合同,并依托铁路与轨交行业将其确立为下一代专网通信标准的契机,在多个城市轨交部门完成测试验证;PoC平台在全球部署多套自运营平台,满足商业用户公网音视频对讲需求,同时,通过为现有窄带用户部署融合通信平台,有效带动执法记录仪、宽带智能终端等产品销售增长;执法证据管理平台(DEM)完成版本迭代,进一步强化数据基础、证据描述、司法保全三层“证据系统”能力,已在中东、拉美、亚太等地区司法、市政及监狱等行业完成部署。终端层面,推出融合PDT、公网与北斗卫星通信的多模终端PDC690/PDC690S,及面向公安、应急行业的多模终端PDC650;推出满足MCX核心业务要求的政务安全终端PNC660,填补行业空白,强化数据与使用安全;推出面向铁路的宽窄融合终端PDC580,及全面提升语音质量、通信性能与平台适配能力的PoC终端P50/P50Pro;持续提升全新一代执法记录仪系列SC580/SC780/SC880的产品性能,针对行业终端PNC460/PNC460ex产品新增高精度定位RTK能力,进一步增强铁路、石化等行业用户的应用能力。

融合架构

公专融合产品族

3、智能指挥调度解决方案

公司智能指挥调度解决方案融合了公专融合通信、大数据、视频、AI智能等多种技术手段,基于深厚的客户业务洞察能力与多网融合通信技术积淀,以及长期在安全标准领域的经验,为公共安全、政务应急、轨道交通、城市管理等行业客户提供契合实战场景的业务应用,为客户带来极致高效的用户体验。在产品层面,通过构建大数据知识中枢,全面对接警情、舆情、社情,运用先进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NLP)实现数据的结构化、标签化,构建精准丰富的专题库和智能分析模型,形成指挥调度智慧大脑,赋能各业务环节。依托融合通信平台、移动智能终端以及大数据知识库,实现多模态数据深度融合与实时可视化呈现,端到端保障各类数据顺畅流转、音视频通信可靠指挥,切实满足多元化指挥管理需求。技术结构上,采用微服务架构和模块化设计,使得产品模块既高度聚合又灵活耦合,能够快速响应行业用户的定制化需求。同时,紧跟指挥中心软件最前沿技术趋势,深化AI技术在业务中的深度融合应用,形成一套兼具技术创新与实战效能的综合解决方案。在国内,依托市场优势深入开拓公共安全、政务应急等行业,在海外建设多个市、州级别指挥中心项目,建立了指调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指挥调度产品持续迭代升级,核心技术落地与市场拓展均取得显著进展,智能化水平及跨层级、跨多形态终端联动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全面推进“AI专网”战略落地见效。技术架构层面,公司创新性地采用“国产大模型+行业小模型”双模协同架构,深度强化AI分析、智能研判及辅助决策核心能力,已成功完成实战化部署应用,构建起“更智能、更快捷、更精准”的双模AI智能指挥体系。智能化升级与产品创新方面,与行业头部机器人公司深化合作,推出新一代四足机器人综合解决方案,全面覆盖巡检侦查、应急通信、救援处置等核心场景,完成实战化验证并投入实际应用;整合接入多类型国产大模型与行业定制小模型,深度融合语义识别、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核心AI技术,构建新型智能指挥中枢,该中枢作为专用通信“智慧大脑”,为执法记录仪、对讲机、四足机器人等全系列硬件产品提供标准化AI能力支撑,大幅提升公共安全用户应急处置与协同调度效能;依托智能指挥中枢,研发AI融合指挥调度产品,精准覆盖公安、应急两大核心行业用户,深度赋能行业用户实战处置能力提升。市场落地与规模化应用层面,国内外布局同步推进、成效显著。国内市场,公司积极参与部级用户牵头的全国情指行一体化联动规范制定,主动对接行业标准,已在四川、湖北、福建、山西、陕西等多个重点省份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支撑地方指挥调度体系智能化升级,赋能公共安全治理效能提升;海外市场,指挥中心系列产品同步迭代升级,全面融入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行为识别等AI技术,显著提升接警响应速度与指挥调度精准度,完善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已成功落地拉美、中东、非洲、南亚等核心区域,覆盖市政级、国家级等多层级客户,为海外客户提供全方位、定制化的智能指挥调度服务,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布局。

指挥调度平台方案

4、应急通信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应急通信全系产品及解决方案已完成全面升级,涵盖窄带自组网、宽带自组网、窄带便携集群基站、应急短波电台、手提应急指挥箱、应急指挥业务平台等核心产品,显著提升了现场应急通信覆盖,进一步加强了中远程应急保底通信能力,全面具备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等特点,以快速部署、融合联动指挥为核心特征,为多个省级单位建设、交付了应急指挥平台和现场应急解决方案,并多次在省部级应急演练中展现专业能力,同时为多个海外国家的紧急救援、警察等行业客户提供了专业的应急通信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正逐步成为消防救援、林业防火、电力巡检、自然灾害救援、高级别安保等场景中音视频指挥调度保障的重要手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应急通信技术核心竞争力,陆续发布全新的专业级短波固定、车载及背负式民用电台产品,与已发布的第二代窄带自组网、宽带自组网、窄带集群基站、便携指挥箱等产品协同配套,构建起覆盖现场通信至中远程通信的全场景应急产品组合方案。在国内市场,公司推动应急通信产品与解决方案深度赋能电力场景,已为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湖北、辽宁、黑龙江、福建等10余省电力公司提供坚实的电力安全保障与技术支撑,同时持续为多地应急国债项目提供优质应用支持与技术服务。在海外市场,持续加大拓展力度,成功复制国内项目成熟经验,通过迭代产品力、拓宽合作渠道,海外应急业务销售额实现较快增长。此外,公司积极布局行业机器人、无人机应急通信及低空监管保障类产品,公司应急通信方案可适配系留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复合翼无人机、四足机器人、履带式探测机器人等多类无人机及无人装备;与行业头部机器人企业深化合作,推出新一代四足机器人综合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作为标准总体技术与物理层两项标准的组长单位,深度参与应急管理部牵头制定的宽带自组网行业系列标准制定,目前,该标准已顺利完成行业委员会评审。

应急通信产品族

5、宽带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精耕4G/5G宽带产品策略,针对室外广域覆盖、室内覆盖、行业应用等公专网通信场景,可提供包括宏站、核心网、网管、终端、天线、室内外一体化基站、板卡等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面向国内市场,公司为运营商提供4G DU板卡,成为国内开放架构双模基站LTE部分的主流方案;面向海外市场,基于运营商和客户需求的深入理解,开发了4G/5G双模BBU系统以及大功率RRU,并通过了海外数十家电信运营商测试,已为中亚、中东、非洲等地区的运营商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宽带产品和解决方案;面向行业市场,公司提供的宽带集群P-LTE解决方案并已成功商用,助力行业客户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效率提升,帮助客户构建“5G+工业互联网生态圈”,为大型国有企业、矿业集团、冶金、港口等行业客户定制“5G+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一带一路”国家4G扩容与5G网络升级的战略机遇,实现了业务的稳健拓展。持续推广4G/5G宽带产品,在多国实现商用,与主流运营商建立稳定合作,构建“4G全覆盖、5G聚焦热点”业务形态,助力当地数字化水平提升。通过深度参与网络规划,公司开发大功率RRU、双频段RRU等产品,并对三频段RRU及AAU产品进行预研,以满足未来网络部署需求。专网市场方面,依托前期布局,积极推广无线宽带技术,为铁路、能源等行业客户开发定制化4G RRU产品,并针对边远地区农网覆盖需求,推出低频段长距离覆盖基站产品,成功解决复杂场景下的网络覆盖与数据传输难题。同时,公司在3GPP 4G LTE/5G NR产品与技术积累基础上,积极叠加向6G演进的AI原生新空口和NTN相关技术能力,尝试相关新技术在Pre 6G的场景应用。

4G/5G宽带产品族

6、卫星通信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在卫星通信行业拥有业界领先的技术和设计水平,具备灵活的产品方案和快速交付能力。公司面向公共安全、航天航空、海事、轨道交通、矿业、卫星音视频广播、电信运营等行业客户提供一系列卫星通信关键组件,涵盖噪声放大器(LNA/LNB)、功率放大器(BUC)、冗余备份控制器等元件,以及车载、船载、便携式和固定站、主站等全系列卫星通信终端设备。同时,公司紧跟卫星通信技术发展趋势,在低轨卫星领域,公司顺应行业发展潮流,充分利用此类系统突破传统网络地域、时空限制的特点,丰富产品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完善市场覆盖。公司升级推出PNC460天通卫星版本,并在业内率先发布支持“PDT+公专融合+北斗短报文”三合一应用的多模智能终端PDC690S,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能力。公司积极布局低轨卫星业务,持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展卫星产品应用场景,重点面向全球发展中国家公共安全部门推进卫星专网建设。目前,公司卫星通信产品已在中亚、南亚、中东、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实现深度布局与规模化销售。

卫星通信产品族

7、EMS智能制造业务

公司EMS业务立足高端制造能力,聚焦新能源及汽车电子、机器人、通信及服务器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包括部分产品研发、物料采购、精工制造、全球物流等高品质一站式供应链服务,逐渐成为公司的业绩稳定增长的支撑业务之一。新能源及汽车电子业务作为公司EMS业务重塑后重点发展方向,主要产品包括电池管理系统(BMS)、驱动电机控制器(MCU)、发电机控制器(GCU)、充电模块、车联网硬件等,客户覆盖大部分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厂商以及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厂商。公司持续加大对行业资源的投入,提升制造能力、品控能力、自动化及信息化水平,以及研发水平,构建EMS业务核心竞争力。得益于公司先进的制造能力及精益求精的质量要求,已通过IATF16949、ISO9001/14001/45001、CIT、CIS、CCC、ESD、TUV等资质认证,先后被多家行业领先企业、战略级客户授予“行业数智标杆企业”、“最佳质量奖”、“最佳交付奖”、“最佳供应商奖”等多项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与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厂商以及国内头部新能源汽车厂商的合作,目前产品服务的终端车型覆盖了特斯拉、极氪、小鹏、问界、理想、大众、宝马等乘用车热门车型,新能源商用车领域拓展了的新势力头部客户,持续推进新能源及汽车电子核心零部件的研发产品落地及市场化。在机器人领域,基于与国内头部互联网零售科技企业达成的战略合作,公司持续完善低空经济领域的布局,已为工业无人机客户产品实现量产交付,进一步提升在低空经济领域的供应链配套能力,同时积极拓展扫地机器人、割草机器人、陪伴机器人、人型机器人等服务型机器人领域的客户资源并挖掘市场机会。在服务器及算力领域,业务已从传统服务器延伸至AI算力服务器,面向部分客户实现量产交付,并持续为算力行业客户提供智能制造及供应链支撑。

(二)行业解决方案

公司基于核心产品以及对客户需求的深入理解,结合AI智能化和低空经济快速发展趋势,针对全球公共安全、政务应急、大交通、能源、工商业等行业的不同特性和差异化的应用场景,首次提出“AI专网”理念,将AI能力融入到用户的场景化解决方案中,进一步提高专网应用效率,实现对客户不同领域的业务支撑和价值实现。

公共安全领域,公司以“情指行”一体化指挥中心为核心,以窄带、宽带、公专融合、自组网、卫星网络为基础,并新增无人机侦查与反制,无人机巡逻等业务模块,以新一代融合通信平台为纽带,为行业客户提供灵活丰富的专用通信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解决方案已广泛应用于专业执法、泛执法、应急处突、市域治理和社会治安管理等领域,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与政务应急多维度的信息采集分析、资源共享、动态预警与快速响应,在预防、发现和制止突发事件,打击犯罪和城市及社会管理等职能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助力政府职能部门和组织全面提升重大风险防范能力以及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创造更安全的社会环境。

政务应急领域,公司利用公专融合、固移结合来解决应急通信问题,在省级核心网领域占据了较高份额。同时,国家在政策层面对应急通信保障网络建设给予了较大的重视与支持,发布专项国债资金用于全国范围的网络构建。

交通运输领域,公司针对行业客户需求,依托融合通信平台、新一代数字列调、宽窄带数字集群系统、自组网、指挥调度以及多种制式的终端产品,为客户提供智慧铁路、智慧城轨、智慧机场、智慧港口等一系列整体解决方案,全面提升行业运输各细分行业运输调度、生产作业、旅客服务、经营管理的通信保障能力和工作效率。

能源领域,公司针对石化、电网、钢铁、矿业、核电、等客户需求,依托应急指挥系统、宽窄带数字集群系统、防爆智能终端等产品,并结合5G、AI技术赋能,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智慧矿山、智慧钢厂、智慧电网解决方案,提升客户生产运营效率、全局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助力行业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司防爆产品通过了全球各地主流防爆认证,并成功为沙特阿美石油公司、中石化、中科炼化等多家大型能源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

工商业领域,公司依托融合通信平台,为酒店、商超、物流、物业、工厂、医院、工业园区等行业提供轻量简约、稳定可靠、功能丰富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满足用户日常通信需求,提升工作效率。

此外,公司还基于业界领先的专用通信技术以及多种技术体制的自研专用通信设备,依托先进的管理水平和强大的集成能力,为公共安全、消防、应急、运营商、林业、石化、广电等行业提供通信集成服务和改装车服务,推进集成通信及改装车业务向移动化、集成化、设备现代化方向发展。

公司行业解决方案在全球市场布局加速,重点在南亚、中亚、中东、美洲、非洲等地区进行了大量样板点规划和网络建设,对海外市场行业拓展产生强而有力的支撑。公司深耕专用通信行业并持续创新,在国内外大奖评选中屡获殊荣。报告期内,公司“西安咸阳机场5G数字集群对讲通信解决方案”“重庆磁器口多跨协同联勤指挥平台”获2025数字城市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奖;同时斩获2025年CFS科技创新引领奖、第十二届GEC Awards“关键通信创新奖”、2025“电信领域杰出产品/服务成就奖”、GITEX最佳技术系列一一关键通信未来科技奖、广东省国际志愿服务项目优秀案例奖、深圳市国际传播十大案例等多项权威大奖等荣誉。在2025年国际关键通信奖(ICCAs)评选中,公司以9项提名成为全球获提名最多的专用通信厂商,旗下“香港地铁轻轨MCX通信系统2.0项目”荣获交通行业关键通信最佳应用奖。公司已连续5年斩获ICCAs大奖,其中MCX解决方案已连续4年获奖,充分彰显了公司在全球关键通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行业领先地位。

(三)销售和服务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包括大客户直销、渠道销售及数字化营销。大客户直销模式是采取项目投标方式直接销售,主要针对政府与公共安全部门、机场、港口、铁路等行业客户,由公司直接参与招标的模式,销售订单一般包括系统产品或解决方案,以及需要系统支持的终端产品。渠道销售模式是通过经销商实现对外销售,主要面向部分公共事业市场以及酒店、建筑、物业、商场、水利、电力等工商业市场,通过行业合作伙伴和经销商进行销售的模式,产品主要为终端产品,或为简单、标准的解决方案系统。数字化营销主要通过互联网将针对部分行业和工商业市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直达客户桌面,实现更精准的营销和更全的渠道覆盖。

为全面落实“重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标,公司深入推进营销体系变革,持续推行数字化营销,升级官网、营销自动化平台、客户关系管理平台,加强渠道建设及覆盖,并通过发展更多非传统专网行业的合作伙伴和经销商,进一步拓宽业务边界,拉动成长型业务销售。公司秉承“真诚服务好我们的客户,共创共享,共同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化服务资源,以专业、便捷、体贴的服务宗旨,为各地网络的稳定运行和用户的日常应用保驾护航。公司建有覆盖全球用户及合作伙伴的服务体系,涵盖从网络规划、系统工程、技术支持、客户培训到售后维保维修等业务,全面满足客户在规划、建设、运维等阶段的专业服务需求。公司通过遍布全球的驻地服务网点和授权服务合作伙伴,贴身近距离地服务区域客户,通过官网远程服务为全球用户提供标准的数字化服务体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与珠海市恒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恒顺传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5年9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清州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96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2026年2月12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陈清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4.20%。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诉讼进展

公司与摩托罗拉之间的系列诉讼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2022年4月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年4月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年8月4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4年8月7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三、其他重要事项”、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5年8月15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三、其他重要事项”,及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9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8日、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7月7日、2023年9月5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7月8日、2025年8月26日、2026年3月1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上诉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部分诉讼进展更新如下:

1、美国商密版权案

截至目前,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已对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并将案件转回至一审法院,针对摩托罗拉提交的移交程序和禁止销售涉诉产品动议,美国一审法院已于2025年10月开庭审理,目前等待法院判决。美国一审法院于2025年8月裁定公司自主研发的H系列DMR产品销售需向摩托罗拉支付许可费及相关利息,公司已对该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目前等待上诉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向摩托罗拉支付美国商密版权案判决金额约19,966万美元。关于H系列许可费,公司基于一审判决结果,针对截止2025年底之前销售的涉诉产品对应的许可费全额计提预计负债约1.1亿美元。针对摩托罗拉在英国申请执行部分美国案件赔偿,摩托罗拉对一审法院关于其不得在英国执行美国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判决提起上诉,英国上诉法院于2026年2月作出维持此前判决的判令,目前英国法院监管的共管账户保证金中的500万美元已退回至公司账户,剩余2,000万美元将保留在英国法院账户直至美国法院版权程序结束。

2、美国司法部指控(DOJ案件)

2026年3月,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判令,裁定DOJ案件公司应向美国政府支付5,000万美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赔偿金0美元,相关判决金额在商秘版权案民事判决履行完毕后且不晚于2029年年底前支付。摩托罗拉已针对赔偿金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3、H系列产品不侵权诉讼

继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暂停地区法院对公司颁布的产品禁售令后,公司于2025年9月根据美国一审法院判决向法院监管的共管账户缴纳了500万美元担保,并已对此次判决提起了上诉,目前等待上诉法院排期审理。

4、澳洲专利版权案

2025年11月,澳洲二审法院就该案版权部分开庭重审,目前等待二审判决。

(二)基建投资

1、东莞研发基地建设

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东莞海能达增资人民币6,700万元。东莞研发基地一期工程预计投资约7.17亿元,建设完成后将极大缓解公司研发办公场所紧张的局面。截至目前,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3.03亿元。

2、南京海能达研发中心建设

2011年8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南京市雨花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变动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700万元及自有资金3,300万元,合计10,000万元设立南京子公司,并在子公司注册完成后设立专门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并由该子公司负责参与南京地块竞拍和后期土地建设工作。南京研发中心建设一期工程预计投资约4.88亿元,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4.98亿元,南京海能达大楼已建成落成并取得该项目不动产权证。2025年,公司就该大楼配套工程建设及工程尾款结算合计支付0.1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达5.13亿元。

(三)公积金弥补亏损

2025年12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公司使用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170,975,251.73元和资本公积2,607,356,823.73元,两项合计2,778,332,075.46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会计报表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0元,未分配利润变为-502,696,506.84元。

(四)子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Teltronic Corporation, S.L.U.以7,550万欧元的价格转让其全资子公司Teltronic,S.A.U.100%股权,本次交易之后,Teltronic Corporation,S.L.U.不再持有Teltronic, S.A.U.的股权,Teltronic,S.A.U.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6-02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控股子公司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斯”)出于业务发展需要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智捷”)拟向海德斯提供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低于4%/年,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海德斯出于业务发展需要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安智捷拟向海德斯提供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低于4%/年,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安智捷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海德斯的其他股东为深圳市天海聚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海聚力”)、深圳市海能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能创达”)和深圳市海能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能德”),其中天海聚力和海能创达分别为海德斯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涉及员工人数较多,且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同步提供财务资助;海能德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持有海德斯9.88%股权,陈清州先生同意为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的9.88%提供无偿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TC9M8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A座1802

法定代表人:张杨

注册资本:24927.272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线电通讯设备及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设备嵌入式软件开发与销售;通信系统工程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铁路机车车辆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无线电通讯设备及软件、通信设备的生产;视频监控系统技术的生产。

股权结构:海德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中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23%、深圳市海能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88%、深圳市海能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94%、 深圳市天海聚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4%。天海聚力和海能创达分别海德斯员工持股平台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海能德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5年12月31日,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18,985.7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7,301.33万元,资产负债率35.03%,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41,841.46万元,净利润为1,418.07万元。

海德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对海德斯提供的财务资助明细如下,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深圳市海能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M4UH17

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北环大道9108号好易通大厦5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3551.35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3月0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创业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陈清州持股74.9925%、翁丽敏持股24.9975%、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01%。

与上市公司关系:海能德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陈清州控制,属于公司关联方。

2、深圳市天海聚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GYAW6N

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北环大道9108号好易通大厦6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杨

认缴出资额:687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系海德斯员工持股平台

与上市公司关系:深圳市天海聚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海德斯员工持股平台,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深圳市海能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GTCJ94

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A栋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加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6875.687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创业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与上市公司关系:深圳市海能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方: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

受资助方: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

资助金额: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可根据受资助方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助利率:不低于4%/年,按季度收取利息。

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资金用途:公司控股子海德斯出于业务发展需要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内可分期还款,也可一次性还款

违约责任:

1.在借款期限届满,受资助方未按期足额向资助方履行还款义务,受资助方除偿还所欠本息外,同时受资助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资助方支付逾期本金滞纳金。

2.在借款期限届满后,若受资助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偿还借款,导致资助方通过公证处及法院对受资助方采取催收、执行或强制执行措施的,受资助方除偿还所欠利息、本金、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支付资助方为保障合法权益采取收款措施而花费的全部费用(包含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评估费、诉讼费、差旅费、公告费、执行费等)。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天海聚力和海能创达分别为海德斯和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涉及员工人数较多,且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同步提供财务资助;海能德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陈清州先生同意为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的9.88%提供无偿担保。陈清州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提供担保的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安智捷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向公司关联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结合双方意愿,深圳市海能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9,10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海德斯4.94%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个人。目前本次交易尚未完成,海德斯股东结构尚未发生变化。

六、董事会意见

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其出于业务发展需要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对海德斯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海德斯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海德斯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安智捷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及其相关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6-02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依照前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且公司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下转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