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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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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6-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转债代码:118064 转债简称:联瑞转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63.55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3.05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年6月10日

● “联瑞转债”的转股期:2026年7月14日至2032年1月7日,目前尚未进入转股期。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7号),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9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950,000张(695,000手)。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1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瑞转债”,债券代码“118064”。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在“联瑞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同时进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联瑞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将于2026年6月9日(本次现金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联瑞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10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息日)起由每股人民币63.55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63.05元。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63.55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63.55元/股-0.50元/股=63.05元/股。

综上,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3.55元/股调整为63.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6月10日开始生效。“联瑞转债”的转股期为2026年7月14日至2032年1月7日,目前尚未进入转股期。

三、其它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联瑞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703939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8064 转债简称:联瑞转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5月18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1,469,19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734,595.0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晓冬、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对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执行。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取得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本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5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703939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18064 转债简称:联瑞转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通讯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联瑞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3.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6月10日开始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