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造4艘13,0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造4艘13,0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契合国际化学品航运市场格局,完善公司国际化业务布局,稳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建造4艘13,0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造4艘13,000载重吨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本次投资总额不超过7.32亿元人民币,单艘船舶造价不超过1.83亿元人民币(该金额包含船舶建造款、监造费等费用;该金额为初步估算不含税金额,如涉及增值税缴纳则相应增加税额,项目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签署的船舶建造合同约定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建造4艘13,0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6年6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分别与台州枫叶船业有限公司、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江西省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4份《船舶建造合同》(以下分别简称为“合同1”“合同2”“合同3”“合同4”),建造4艘13,000载重吨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船舶建造合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一(合同1交易对方)
■
2、交易对方二(合同2交易对方)
■
3、交易对方三(合同3、合同4交易对方)
■
上述三个交易对方与公司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方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定价合理性
本次签署4艘13,000载重吨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的《船舶建造合同》为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采取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船舶建造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1主要内容如下:
1.1、买方(委建方):兴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
1.2、卖方(建造方):台州枫叶船业有限公司
1.3、合同1价格:境外人民币壹亿柒仟肆佰伍拾万元整(CNH 174,500,000.00)(以下简称“合同1价格”),合同1价格为未含税价。
1.4、主要条款:卖方同意建造完成,并向买方出售和交付一(1)艘13,000载重吨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以下简称“本船舶1”)。买方同意根据合同1规定从卖方处购买和接受本船舶1。
1.5、合同1生效:合同1在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1.6、交船时间:2027年12月30日前;若根据合同1的相关条款,建造方有权延迟交付本船舶1,则上述日期将顺延。
1.7、交船地点:在建造方指定具有外贸资质的码头由建造方交付给买方。
1.8、支付安排:按照合同1约定的船舶建造进度分五期以现金支付给卖方。
2、合同2主要内容如下:
2.1、买方(委建方):兴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
2.2、卖方(建造方):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2.3、合同2价格:境外人民币壹亿柒仟伍佰万元整(CNH 175,000,000.00)(以下简称“合同2价格”),合同2价格为未含税价。
2.4、主要条款:卖方同意建造完成,并向买方出售和交付一(1)艘13,000载重吨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以下简称“本船舶2”)。买方同意根据合同2规定从卖方处购买和接受本船舶2。
2.5、合同2生效:合同2在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2.6、交船时间:2028年1月30日前;若根据合同2的相关条款,建造方有权延迟交付本船舶2,则上述日期将顺延。
2.7、交船地点:在建造方指定具有外贸资质的码头由建造方交付给买方。
2.8、支付安排:按照合同2约定的船舶建造进度分五期以现金支付给卖方。
3、合同3主要内容如下:
3.1、买方(委建方):兴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
3.2、卖方(建造方):江西省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3.3、合同3价格:境外人民币壹亿柒仟叁佰玖拾万元整(CNH 173,900,000.00)(以下简称“合同3价格”),合同3价格为未含税价。合同3价格不包括船东用户供应品的金额,但包括设计费用、送审费用,并可根据合同3以下规定进行任何向上或向下调整。因根据合同3规定调整合同3价格而导致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应在船舶交付时结算。
3.4、主要条款:卖方同意建造完成,并向买方出售和交付一(1)艘13,000载重吨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以下简称“本船舶3”)。买方同意根据合同3规定从卖方处购买和接受本船舶3。
3.5、合同3生效:合同3在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3.6、交船时间:2028年3月10日前;若根据合同3的相关条款,卖方有权延迟交付本船舶3,则上述日期将顺延。
3.7、交船地点:在卖方指定具有外贸资质的码头卖方交付给买方。
3.8、支付安排:按照合同3约定的船舶建造进度分五期以现金支付给卖方。
4、合同4主要内容如下:
4.1、买方(委建方):兴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
4.2、卖方(建造方):江西省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4.3、合同4价格:境外人民币壹亿柒仟叁佰玖拾万元整(CNH 173,900,000.00)(以下简称“合同4价格”),合同4价格为未含税价。合同4价格不包括船东用户供应品的金额,但包括设计费用、送审费用,并可根据合同4以下规定进行任何向上或向下调整。因根据合同4规定调整合同4价格而导致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应在船舶交付时结算。
4.4、主要条款:卖方同意建造完成,并向买方出售和交付一(1)艘13,000载重吨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以下简称“本船舶4”)。买方同意根据合同4规定从卖方处购买和接受本船舶4。
4.5、合同4生效:合同4在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4.6、交船时间:2028年6月10日前;若根据合同4的相关条款,卖方有权延迟交付本船舶4,则上述日期将顺延。
4.7、交船地点:在卖方指定具有外贸资质的码头卖方交付给买方。
4.8、支付安排:按照合同4约定的船舶建造进度分五期以现金支付给卖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本次投资建造4艘13,0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是公司立足国际液体化学品航运业发展趋势,结合行业存量船舶老龄化加剧、全球碳税及环保管控日趋严格、市场运力供需结构性错配等行业特征,经审慎论证后实施本次投资。此次投资符合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船舶建成投产后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夯实客户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本次投资建造4艘13,0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舶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国际船队绿色智能化运力配比,依托低碳化、数字化升级全球化学品运输服务,紧跟全球航运减碳政策导向,加快航运绿色转型升级,为深化国际化战略落地注入新动能,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公司回报股东的能力!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