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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6-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英飞拓”变更为“*ST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关于申请庭外重组事项相关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关于确定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已受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的庭外重组申请,确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所”)为本项目的重组协调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在重组协调人的协助下统筹推进庭外重组相关工作。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拟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市场对公司本次庭外重组、拟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存在过高预期,公司股价已严重脱离当前业绩,最新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公司持续亏损的现状严重背离。未来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快速下跌及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07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84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52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暂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英飞;证券代码:002528)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6月3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涨幅为107.79%,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但公司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已于2026年1月30日、2026年3月27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013),于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4日、2026年5月1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022、2026-038)。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 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英飞拓”变更为“*ST英飞” ,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关于申请庭外重组事项相关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关于确定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重组中心已受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的庭外重组申请,确定中伦律所、德恒律所为本项目的重组协调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在重组协调人的协助下统筹推进庭外重组相关工作。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拟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市场对公司本次庭外重组、拟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存在过高预期,公司股价已严重脱离当前业绩,最新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公司持续亏损的现状严重背离。未来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快速下跌及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07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84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1月31日、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6.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存在较多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066),于2024年1月18日、2024年4月16日、2024年8月30日、2025年3月15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10日、2025年8月15日、2026年1月9日、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020、2024-073、2025-006、2025-027、2025-035、2025-041、2026-001、2026-011),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于2026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及202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同时,由于涉诉事项被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

7.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5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暂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8.公司2023年度因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度,公司被中兴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5194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