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林州昊鸣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州昊鸣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鸣技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4,933,4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23%。
2、程立力先生、昊鸣技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7%)。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昊鸣技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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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及合伙企业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所作出的所有有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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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程立力先生、昊鸣技术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程立力先生、昊鸣技术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程立力先生、昊鸣技术将根据市场情况、个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前述减持。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及分红不达标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程立力先生、昊鸣技术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并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程立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昊鸣技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4、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形。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程立力先生、昊鸣技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