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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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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室公司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11,768,267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建国先生主持,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兼总经理吉艳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载悦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鲁璞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除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副总经理杨小毅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确定森泰能源超额业绩奖励分配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杨小毅先生、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出席会议。

12.00、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背景和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6、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7、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杨影霞女士、蔡建斌先生、蔡丽萍女士、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杨小毅先生、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出席会议。

15、议案名称: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杨影霞女士、蔡建斌先生、蔡丽萍女士、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杨小毅先生、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出席会议。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2、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不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议案7、议案12及议案13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议案5、6、7、8、9、11、14、15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琪女士、付涵冰先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