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张伟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张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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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函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伟先生在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3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省国资委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5〕158号),原则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