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四方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郗沭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郗沭阳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郗沭阳:男,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历任公司法律顾问、上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秘书,行政中心主任、副总裁。曾任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郗沭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000股。郗沭阳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四方大厦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并一致推举董事高秀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四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的时限要求,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选举董事高秀环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高秀环女士(主任委员)、刘志超先生、张涛先生、祝朝晖先生、赵志勇先生、郗沭阳先生、李成榕先生;
审计委员会:孙卫国先生(主任委员)、谢会生先生、赵志勇先生;
提名委员会:李成榕先生(主任委员)、孙卫国先生、高秀环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会生先生(主任委员)、孙卫国先生、高秀环女士。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孙卫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执行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刘志超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秦红霞女士、胡晓东先生、杨军先生、钱进文先生、刘树先生、高峰先生、徐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付饶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聘任钱进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资格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聘任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秦春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秀环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其中,公司董事张涛先生、祝朝晖先生及刘志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公司监事李佳琳女士、梅舒娟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首席财务官付饶先生、董事会秘书钱进文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思聪、徐朝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召开四方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职工董事的议题》。同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效要求,并在四方大厦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高秀环女士
非独立董事:刘志超先生、张涛先生、祝朝晖先生、赵志勇先生
职工董事:郗沭阳先生
独立董事:孙卫国先生、李成榕先生、谢会生先生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高秀环女士(主任委员)、刘志超先生、张涛先生、祝朝晖先生、赵志勇先生、郗沭阳先生、李成榕先生;
审计委员会:孙卫国先生(主任委员)、谢会生先生、赵志勇先生;
提名委员会:李成榕先生(主任委员)、孙卫国先生、高秀环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会生先生(主任委员)、孙卫国先生、高秀环女士。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孙卫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裁:刘志超先生
副总裁:秦红霞女士、胡晓东先生、杨军先生、钱进文先生、刘树先生、高峰先生、徐刚先生
首席财务官:付饶先生
董事会秘书:钱进文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任职资格与能力,董事会秘书钱进文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聘任秦春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秦春梅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五、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崔翔先生、钱晖先生因连续任职已达六年,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对两位独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志超:男,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8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分会理事长,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继电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海上风电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第十二届咨询工作委员会委员,IEEE PES直流电力系统技术委员会直流输电控制与保护分委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劳动模范。历任公司研发中心部门经理、新能源业务副总经理、电网业务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解决方案与产品中心主任、研究院副院长、总裁助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000股。刘志超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秦红霞:女,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会士、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控制与保护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供电会议组织 CIRED 中国国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历任公司装置研发部经理、稳控事业部副主任、直流输电事业部主任、研发中心主任、研究院院长、质量与技术管理中心主任,曾任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秦红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7,000股。秦红霞女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胡晓东:男,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05年及2018年9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Sifang Automation Philippines Corporation董事。曾任公司主任工程师、市场营销部经理、营销中心副主任、副总经理兼华中电网销售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胡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胡晓东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付饶:男,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Sifang Automat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董事、Sifang Automation Philippines Corporation董事、苏州四方智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付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付饶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杨军:男,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历任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销售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300股。杨军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钱进文:男,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子公司北京四方瑞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证券部经理、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钱进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钱进文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刘树:男,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9年8月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配用电业务单元总经理、苏州四方智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直流输电与电力电子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直流配电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系统用电力电子器件标准委员会委员、IEEE UPFC P2745 WG委员。历任公司主回路及结构设计部经理、直流输电及电力电子事业部主任、直流输电及电力电子业务单元总经理、总裁助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刘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刘树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高峰:男,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4月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设计院院长,中国自动化学会智能分布式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历任公司研发中心自动化室副主任、主任,故障信息系统产品线经理,电厂业务营销中心副主任,电厂业务副总经理,生产中心副主任,运营计划中心副主任,工程技术中心总经理,发电及用电业务单元总经理,行业销售中心总经理,国际业务单元总经理,设计院院长,总裁助理。曾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高峰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徐刚:男,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2月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质量管理部主任、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工程服务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国电力促进会集成电路专委会常务委员、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慧能源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装置通用软件研发部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研发中心主任、产品中心主任、工程服务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9,000股。徐刚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秦春梅:女,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专员等职务。
秦春梅女士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