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5-04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电子通信(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董事丁晨先生、万荣杰先生和独立董事肖世练先生、邓延昌先生、梁融先生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5-04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4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6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4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46,82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32,935,798股的0.70%,最高成交价为1.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99元/股,成交金额为11,492,38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1.54元/股,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4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2.6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60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1,436.51万股至2,590.3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至2.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如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5-03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于2024年6月28日发布了《回购报告书》,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46,82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32,935,798股的0.70%,最高成交价为1.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99元/股,成交金额为11,492,38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回购均价与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原预计的回购价格上限存在一定差异,鉴于回购期限尚未结束,且公司已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