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
●被担保人名称: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实际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彤程化学本次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彤程化学实际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公司本次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69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4月1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奇化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实际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2025年4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彤程化学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奇化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彤程化学目前已实际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5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与彤程电子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均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694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48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彤程新材关于2024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彤程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天霸路3号
法定代表人:陶定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46,056.46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加工用于橡胶和塑料类精细化工助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支持及咨询,化工原料及其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和期限经营)、轮胎、橡胶制品的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劳保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奇化工总资产111,059.39万元、总负债40,384.9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0,017.37万元)、净资产70,674.43万元;2024年年度华奇化工的营业收入为145,273.87万元,净利润11,430.2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华奇化工的总资产114,537.91万元、总负债40,612.0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0,262.27万元)、净资产73,925.84万元;2025年一季度华奇化工的营业收入为36,646.70万元、净利润2,986.66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奇化工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普工路8号
法定代表人:韩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彤程电子总资产202,429.78万元、总负债131,366.7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3,441.82万元)、净资产71,063.00万元;2024年年度彤程电子的营业收入为35,375.92万元,净利润-3,916.21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彤程电子的总资产223,376.76万元、总负债151,601.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6,184.18万元)、净资产71,774.95万元;2025年一季度彤程电子的营业收入为10,809.52万元、净利润98.68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彤程电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3,522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5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Zhang Ning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郝锴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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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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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妍婧、季思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