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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6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大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6-03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2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5、2025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1、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原因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有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858,773.00股后的593,950,5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为12.44012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2440123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派息时的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不得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基于上述,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86.09-1.2440123=84.85元/份。

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30万份,以及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26万份。

因此,本次公司拟共回购注销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56万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鉴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30万份,以及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26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就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6-03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5人,拟行权数量为136.99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行权价格为84.85元/份;

2、本次行权模式为集中行权。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2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5、2025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31个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6月30日届满,可行权比例占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综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共有136.99万份期权可行权。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将激励对象人数由300人调整为298人。

2、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行权价格由86.09元/份调整为84.85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德赛西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期权简称:西威JLC1。

(三)期权代码:037907。

(四)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285人。

(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136.99万份。

(六)行权价格: 84.85元/份。

(七)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八)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九)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十)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对应的费用或成本,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36.99万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归还回购专项贷款。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拟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28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6.99万份。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 公司就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 本次行权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