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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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经纬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会,已向董事会履行请假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马雪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53,399,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6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7,0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2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6,398,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461,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0人,代表股份461,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0%;反对231,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50%;反对231,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84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3%;反对23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7%;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349%;反对23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18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43%;反对316,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27%;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721%;反对316,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812%;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4%;反对294,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24%;反对294,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275%;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1%。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5%;反对294,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8%;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004%;反对294,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275%;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21%。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5%;反对230,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00%;反对230,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59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丽律师、郭畅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经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世盟(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世盟股份。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盟股份”)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世盟(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盟天津”)变更为世盟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98.6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04.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1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前,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世盟天津,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35.29万元。随着公司业务板块和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完善,建设一个高水平的综合物流信息系统平台已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核心需求。本次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世盟股份”,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项目实施的关键条件已经成熟。公司于2022年度申报募投项目时,尚未取得北京总部自有不动产权证,2025年11月14日,公司已正式取得该不动产权证,为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提供了关键的场地基础和实施条件;另一方面,公司将核心系统置于总部管理,能更有利于实现系统的统一运维、数据的集中存储与安全统一管控,并提升募投项目管理效率和信息安全等级。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将更有利于发挥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将为公司高水平的综合物流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及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项目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后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类型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变更)

3、注册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36号院8号楼508

4、法定代表人:张经纬

5、注册资本:9229.0000万元

(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应增加的注册资本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变更)

6、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报关业务;装卸搬运;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经营管理实际作出的审慎决策,亦是公司优化内部管理架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综合管控能力与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提升运营决策执行效率,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世盟天津变更为世盟股份。本次变更世盟股份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