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3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362,606,500股×0.5元/股=1,681,303,250元人民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499103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681,303,250元÷3,368,645,690股=0.4991036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1036元/股。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368,645,690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2,078,379股,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3,356,567,311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78,283,655.50元。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存在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6月2日非交易过户至“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6,039,1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由12,078,379股减少至6,039,19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可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变更为3,362,606,500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81,303,250元。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1036元/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68,645,69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余额6,039,190股后的3,362,60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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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3日 至 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362,606,500股×0.5元/股=1,681,303,250元人民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499103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681,303,250元÷3,368,645,690股=0.4991036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1036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咨询联系人:沈晓炜、丁丽萍
咨询电话:0573-8222909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2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14日和2026年5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期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止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078,379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8.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7.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7,858,724.80元(含交易费用)。本期持股计划从回购账户受让的股票合计6,039,1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
二、本期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期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54160”。
(二)本期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期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不超过26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以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超过260人。本期持股计划设立时以“份”作为分配单位,每份份额为1股,拟分配份额6,039,189股,受让价格为公司回购股票的均价18.04元/股。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董事会根据《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提取的专项基金。本期持股计划实际分配份额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分配份额一致。
(三)本期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6月2日非交易过户至“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6,039,1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期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三、本期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未参与本期持股计划,本期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期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副总裁朱晓东先生,董事、副总裁高军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郦珺女士,副总裁马图俊先生。以上持有人与本期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程序审议本期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程序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本期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事项时,本期持股计划将回避表决。
3.本期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4.本期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期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期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而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6.公司各期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各期持股计划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各期持股计划所持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
四、本期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期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实际需要摊销的费用,将根据本期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后的情况确认。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