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015,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6%,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858,7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6%;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873,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8,753,3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77%,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858,7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6%。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612,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于2026年7月7日收到方培教先生发来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7月7日,方培教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减持期间方培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2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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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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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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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