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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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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6-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量为711,2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23,747,880万股的2.994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92家,配售对象为10,812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23,036,67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903.91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3、剔除后的不同限售档位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A类投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其他投资者(B类投资者)按照最低限售档位自主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两档:(1)档位一(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3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2)档位二(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1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A类投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上述两种档位中不同限售档位,B类投资者仅可申购档位二。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部分后不同限售安排的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不同限售安排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46元/股。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四数孰低值14.8194元/股。相关情况详见2026年7月9日(T-1日)刊登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可以不披露发行市盈率及与同行业市盈率比较的相关信息,但应当披露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估值指标。因此,本次发行选择市研率作为估值指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研率为:

1、16.45倍(每股研发费用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研发费用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35倍(每股研发费用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研发费用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66.5950亿元,不低于40亿元。满足招股意向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五)项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4.46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6家投资者管理的50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4.46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96,74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8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0,762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2,939,93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883.32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申购限售档位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限售档位,如申购阶段与初步询价阶段提交限售档位不一致,将以初步询价阶段为准。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2026年7月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6.53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研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北京时间2026年7月7日(T-3日)收盘。

注:以上数字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14.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摊薄后静态市研率为19.3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静态市研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相关情况详见2026年7月9日(T-1日)刊登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908.1928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6,054.619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36.228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29.8754万股,约占发行总数量的9.12%,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406.3534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103.967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1.30%;网上发行数量为1,174.3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8.7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6,278.317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46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50,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4.46元/股和6,908.1928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9,892.47万元,扣除11,118.63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8,773.84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6年7月1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7月10日(T日)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6年7月13日(T+1日)在《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两档:

档位一(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3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档位二(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1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A类投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上述两种档位中的不同限售档位,其他投资者(B类投资者)仅可申购档位二。如申购阶段与初步询价阶段提交限售档位不一致,将以初步询价阶段为准。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截至《招股意向书》公告日,公司尚未盈利。如公司上市时仍未盈利,将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但需特别注意,发行上市阶段,公司可能因业务发展等因素在上市时实现盈利,进而不纳入科创板成长层,其适用的信息披露要求或其他监管安排也将相应调整。公司上市时的盈利情况与是否纳入科创成长层等信息将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泰诺麦博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资管计划”),华泰泰诺麦博家园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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