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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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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一)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6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1.8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3日,本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5月22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2542.2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5月23日上市,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时本公司总股本的1.87%,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511人,授予价格为6.64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362,725,370股变更为1,388,147,370股。

(六)2023年6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3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64元/股调整为6.1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3年11月1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212,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8,147,370股变更为1,387,935,370股。本次办理完成,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25,210,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90人。

(九)2024年1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4年6月1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76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935,370股变更为1,387,167,370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24,442,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86人。

(十一)2024年6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5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8,999,035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16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10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6,965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二)2024年6月13日,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中48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999,035股。

(十三)2024年8月6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完成1,156,965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167,370股变更为1,386,010,405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286,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83人。

(十四)2024年12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17元/股调整为5.15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五)2024年12月13日,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3,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15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六)2025年5月27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393,6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6,010,405股变更为1,385,616,805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892,4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72人。

(十七)2025年5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8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6,397,866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9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5,634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5年7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755,634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5,616,805股变更为1,384,861,171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38,9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58人。

(十九)2026年7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5.157元/股调整为2.662元/股。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6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5,629,458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1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9,442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

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1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109,442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降职,但仍在本公司内,或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任职,且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根据新岗位调减并确定获授权益,调减部分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存在《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二、(四)中所述情形)而离职等个人原因不符合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因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未能解除限售或未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5)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本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本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综上,本公司对10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62元/股,对1名考核期内退休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6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注销数量

上述10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为1,109,442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2,953,634.60元,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09,442股,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调整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后续相关程序。本次解锁、调整、回购注销(包括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38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1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09,44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1,109,442股,本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109,442元。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109,44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信国际中心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32-80877025

5.电子邮箱:hxjdzqb@hisense.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39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

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电株式会社(「三电公司」)拟将持有的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苏州三电」)65%股权(「标的股权」)转让给苏州亚斯鲁精密金属有限公司(「苏州亚斯鲁」)。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苏州三电股权,苏州三电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前,苏州三电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管理经营提供往来资金,本公司对苏州三电的债权金额合计8400万元,苏州三电计划在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交割前向本公司偿还3500万元,届时剩余债权金额为49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后,上述未偿还的4900万元债权将被动形成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对于该4900万元财务资助款项,本公司计划与苏州三电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订《财务资助协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9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3.2%。本次财务资助由股权受让方苏州亚斯鲁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如捷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如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苏州三电以其自有资产对上述财务资助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其中部分机器设备抵押9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4000万元。

2.本公司已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一致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苏州三电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优化本公司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主业发展,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电公司拟将持有的苏州三电65%股权转让给苏州亚斯鲁。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苏州三电股权,苏州三电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前,苏州三电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管理经营提供往来资金,本公司对苏州三电的债权金额合计8400万元,苏州三电计划在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交割前向本公司偿还3500万元,届时剩余债权金额为49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后,上述未偿还的4900万元债权将被动形成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公司计划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苏州三电签订《财务资助协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9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3.2%。本次财务资助由股权受让方苏州亚斯鲁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如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苏州三电以其自有资产对上述财务资助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其中部分机器设备抵押9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4000万元。

本公司已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一致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16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字路509号

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施文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摩托车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苏州三电的股权结构:

(三)苏州三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苏州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目前《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拟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苏州三电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此次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本次对外财务资助的主要安排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4900万元

2.借款期限及利率:

借款期限: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1年内归还本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450万元,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2年内归还本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450万元。

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为3.2%。日利率=年利率÷360。

3.还款方式:

利息:约定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二十日。

本金:分期还本,苏州三电保证自标的股权交割给苏州亚斯鲁日起两年内完成4900万元全部本金及利息的清偿。

4.罚息及复利

(1)借款本金出现逾期时,本公司有权自逾期之日起以逾期本金为基数按借款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

(2)对苏州三电逾期支付的利息(包括罚息),本公司有权以逾期支付的利息(包括罚息)为基数按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5.资金用途:用于苏州三电的日常运营

6.资金来源:本公司自有资金

7.担保措施:股权受让方苏州亚斯鲁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如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苏州三电以其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其中:(1)苏州三电将其现有及将有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费用等。双方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前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手续;(2)以苏州三电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本公司,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900万元及利息、费用等,双方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前完成动产抵押登记。

8.《财务资助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获得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如需)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已对苏州三电后续还款方案作出明确安排: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1年内归还本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450万元,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2年内归还本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450万元,借款利率基于市场化水平,按年化3.2%执行。同时,苏州三电保证自标的股权交割给苏州亚斯鲁日起两年内完成全部49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清偿,并约定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二十日,以保障利息及时回收。针对可能出现的本金逾期情形,本公司与苏州三电已就罚息及复利作出明确安排,以增强履约约束力。

为有效防范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受让方苏州亚斯鲁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如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苏州三电以其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其中:(1)苏州三电将其现有及将有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费用等。双方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前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手续;(2)以苏州三电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本公司,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900万元及利息、费用等,双方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前完成动产抵押登记。

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苏州三电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导致,该借款实质为本公司与原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资金往来的延续。本次交易各方已对借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向苏州三电财务资助的事项,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导致,该借款实质为本公司与原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资金往来的延续。本公司就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拟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苏州三电签署《财务资助协议》,约定偿还安排,并采取对应的风控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苏州三电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此次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苏州三电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9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除此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主动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40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召开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1.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2日

2.H股股东暂停过户日: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8日(包括首尾两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6年7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H股股东的出席要求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相关公告。

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士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本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A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H股股东,请参阅本公司于披露易(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7月22日或之前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66000 传真:(0532)81127036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32)80877025 传真:(0532)81127036

联系部门:证券部

2.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本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一: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按如下意思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6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1

2.投票简称:海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