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以现场、通讯方式于2026年7月8日上午在深圳总部18楼A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周友盟女士、季刚先生、喻子达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黄绍武先生,独立董事吕良彪先生、葛俊先生及林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米泽东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海南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友盟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黄绍武先生、周友盟女士、季刚先生、喻子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吕良彪先生、林斌先生、陈弟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葛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3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A会议室。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1、非独立董事
黄绍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创始人之一,曾任江西东方明珠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主要股东赣江新区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绍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62,431股,系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友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博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曾任中国联通集团市场营销部总经理;201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周友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9,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季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加入公司,历任零售事业群总部营运高级经理、苹果事业部总监、零售事业群副总经理、零售事业群总经理等职位。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酷动零售事业群CEO。
截至公告披露日,季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喻子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制冷专业学士、动力工程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海尔集团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CTO)兼数码及个人产品集团总裁、数字家电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等。中国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多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现任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喻子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
吕良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具三十余年法官、律师、仲裁员从业经历,现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为多家海内外知名企业及著名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第七届北京律协PE/VC专业委员会主任;兼任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武汉、南京、大连、西安、合肥、哈尔滨等二十余处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EMBA授课教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良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弟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电子工程博士,中山大学集成电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示范微电子学院)学院副院长、中山大学教育部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科基础课程电工电子分教指委委员、广东省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广东省集成电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弟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本次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24日下午14: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3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1.00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3.00、4.00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前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2026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其中提案1.00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3.00、4.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应选人数分别为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现场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2、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3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3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518000
(3)联系电话:0755-21519907
(4)联系传真:0755-83890101
(5)邮箱地址:ir@aisidi.com
(6)联系人:赵玲玲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6。
2、投票简称:“爱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积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6年7月23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755-83890101)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3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5。股东也可以于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回执。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