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6-031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蒋佳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66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任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794,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德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131,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公司董事夏亚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3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公司董事邰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
上述股东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通过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蒋佳平先生、任毅先生、唐德平先生、夏亚平先生、邰坤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67%,且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任毅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蒋佳平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唐德平先生及董事邰坤先生、夏亚平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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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系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董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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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按相应减持计划公告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填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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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1、蒋佳平先生、任毅先生、夏亚平先生及邰坤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2、唐德平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自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7)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8)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架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