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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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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9版)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5元(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1,207,474,245.03元。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总体分析

2023年,电力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2023年,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保供取得好成效。具体来看,电力供应方面,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8.9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其中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电力需求方面,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

设备利用小时方面,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其中火电4,466小时,同比提高76小时;并网风电2,225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装机容量方面,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人均发电装机容量自2014年底历史性突破1千瓦/人后,在2023年首次历史性突破2千瓦/人,达到2.1千瓦/人。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在2023年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超过50%,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

2.2区域分析

根据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区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容量为21,432万千瓦,同比增长26.01%;其中水电装机238万千瓦,与去年同期持平;火电装机11,821万千瓦,同比增长10.53%;风电装机为6,954万千瓦,同比增长52.38%,太阳能发电2,190万千瓦,同比增长48.19%。

2023年全区全社会用电量4,8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0%;其中工业用电量4,2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4%。2023年全区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797小时,同比减少202小时;其中,水电1,864小时,同比增加89小时;火电5,064小时,同比增加64小时;并网风电2,277小时,同比减少229小时;太阳能发电1,466小时,同比减少144小时。

(1)蒙西电力市场

电价方面,2023年,蒙西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继续执行2021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下发的《关于调整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和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焦炭等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2023年以来,蒙西电力市场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2〕472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等交易。截至2023年12月底,内蒙古电力多边市场主体数量已超3000家。

报告期,公司蒙西电网地区平均售电单价为341.36元/千千瓦时,同比下降9.85%。

2024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55号),预计蒙西电网区内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为2800亿千瓦时。同时中长期交易在以往市场交易的基础上做出了一些优化和调整,其中最主要的调整是取消了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交易电量比例上限。

新能源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全产业链要力争完成投资3000亿元,新增装机规模4000万千瓦以上,提前一年实现超过火电装机规模的目标,力争新能源装机新增规模、在建规模、总体规模保持全国第1。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目标为24%,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为23.7%。

(2)华北电力市场

根据中电联报告,2023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2024年,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在充分考虑跨省跨区电力互济的前提下,华北区域中有部分省级电网电力供应偏紧,部分时段需要实施需求侧响应等措施。

2.3电煤市场

(1)煤炭供应方面,2023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6.6亿吨,同比增长2.9%。

(2)煤价方面,2023年以来煤炭供需形势总体稳定,迎峰度冬期间煤炭价格处于合理区间,电煤库存保持历史高位。受煤炭供求格局宽松影响,国内动力煤市场整体价格持续下行。煤炭企业继续落实增产保供政策,煤炭产量整体稳中有增;同时进口煤价格受零关税政策影响,性价比突出,使得进口煤数量增加明显,对国内供应形成有效补充。

2.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发电、供热和煤炭产销,是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公司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所发电量除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外,还向华北、京津唐等地区输送;同时拥有煤炭产能1,500万吨,充分发挥煤电一体化协同优势,为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电源支撑点。

公司将继续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和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煤电产业协同效应,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区域一流现代化综合清洁能源公司。

2.5主营业务

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电力上市公司,是区域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公司发电资产遍布自治区九个盟市,项目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以及特高压外送通道上。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火力发电、供热,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2.6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以火电为主的发电、供热业务以及风电和太阳能等为主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并经营煤炭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经投入运行的发电厂共计18家,装机容量1,322.62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140万千瓦,占比86.19%;新能源装机容量182.62万千瓦,占比13.81%;公司煤炭产能1,500万吨/年。

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向蒙西电网、华北电网、蒙东电网供电,其中,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区域主要以直调、大用户交易等方式销售;华北电网主要以“点对网”和特高压直送等方式销售。随着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竞价上网成为发电企业主要的销售方式。

公司供热业务主要包括居民供热及工业供汽,其中,居民供热直接销售给热力用户或通过协议以趸售方式销售给热力公司;工业供汽以协议方式直售给客户。

公司煤炭业务为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部分煤炭用于电厂自用和公司合并范围内电厂销售,其余全部外销。

2.7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煤炭产销量以及煤炭销售价格、燃料采购价格等方面。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前业绩和发展潜力。

公司发电量、供热量以及煤炭产销量受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区域分布、市场竞争、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607.1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59%;完成供热量1,868.74万吉焦,同比增长5.51%;完成煤炭产量1,326.17万吨,同比增长52.09%。

公司电价、热价和煤炭销售价格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上网结算电价完成343.94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下降6.23%;售热单价完成26.18元/吉焦(不含税),同比下降6.13%;煤炭平均销售单价完成401.50元/吨(不含税),同比下降12.84%;标煤单价完成594.62元/吨,同比下降11.59%。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6号)相关内容,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06年度至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影响2023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增加1,642,084.02元、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增加1,754,525.69元。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25亿元,同比减少5.4亿元,减少2.34%。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93.54亿元,同比减少6.80%;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4.89亿元,同比减少0.97%;煤炭销售收入实现25.01亿元,同比增加43.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05亿元,同比增加13.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41亿元,同比增加11.07%。主要原因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密切关注电力市场供需变化、外部环境及区域电力市场动态,累计完成发电量607.13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3.5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59%;完成上网电量562.7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3.4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61%。其中,蒙西地区燃煤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4.70%,蒙西地区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2.75%,光伏发电量同比增长93.38%;公司直送华北地区燃煤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8.36%,直送华北地区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1.62%;蒙东地区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14.33%。

(二)报告期,公司统筹协调机组运行、设备检修、燃料采购、配煤掺烧等工作,电力交易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为546.44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比例为97.11%。

(三)报告期,公司实现平均售电单价343.94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下降22.87元/千千瓦时,同比降低6.23%。

(四)报告期,公司落实能源保供责任,跟紧煤炭市场供需变化,公司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对外销售量同比增长64.09%(已扣除自用及内部销售),煤炭平均销售单价完成401.50元/吨(不含税),同比下降59.16元/吨(不含税),同比降低12.84%。

(五)报告期,公司标煤单价完成594.62元/吨,比上年同期下降77.92元/吨,同比下降11.59%。

(六)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9,718.81万元,同比下降33.61%。

(七)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491.65万元, 同比增长2.7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其中现场到会8人,通讯表决1人。

(五)公司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所作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同意《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同意《关于2023年度债券事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同意《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同意《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1,207,474,245.03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10号公告。

(十一)同意《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做出的决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13号公告。

(十二)同意《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

本次核销应付款项共计75,546,985.96元,增加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58,641,080.96元。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同意《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12号公告。

(十五)同意《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经费使用情况及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同意《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高原、班国瑞、高玉杰、沈庆贺、长明、王珍瑞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11号公告。

(十八)同意《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中第(二)、(三)、(五)、(九)、(十)、(十七)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06年度至2022年度、2023年1至3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累计调增2022年末资产总额3,171.14万元、调增2006年度至2022年度净利润3,171.14万元、调增2023年1至3季度净利润339.66万元。本次调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6号),指出“2006年12月至2023年6月,公司代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工作人员发放薪酬29,258,447.66元;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向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人员发放薪酬5,849,577.01元。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金额合计35,108,024.67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部归还”。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06年度至2022年度、2023年1至3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涉及会计期间为2006年度至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同时对2023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由于前期调整造成的影响一并追溯调整及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累计调增2021年末资产总额2,638.71万元,占2021年末调整前资产总额的0.06%,累计调增2006年度至2021年度净利润2,638.71万元,占当年调整前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均未超过0.63%;调增2022年末资产总额3,171.14万元,占2022年末调整前资产总额的0.08%,调增2022年度净利润532.43万元,占2022年度调整前归母净利润的0.30%;调增2023年3季度末资产总额3,186.61万元,占2023年3季度末调整前资产总额的0.08%,调增2023年1至3季度净利润339.66万元,占2023年1至3季度调整前归母净利润的0.16%。

本次调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24)证专审21100001号],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