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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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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继国、刘迅、李俊、杨红、曹蓓、蔡靖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务时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6.80亿美元,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是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增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并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增加实施主体后,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采用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修订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朱颖涛先生、刘迅先生、李俊女士、杨红女士、曹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蔡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李文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拟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通知具体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80,032,843.4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8,003,284.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6,244,329.68元,扣除年内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107,905,813.77元,本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0,368,074.9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订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900,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4,591,508.25元,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实施上述分配预案分配公司利润人民币64,591,508.25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30%,现对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23年,全球半导体产业经历下行周期,消费终端需求收缩及存储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同时美元利率高位运行,汇率大幅波动。2024年,半导体行业去库存周期或接近尾声,全球半导体市场缓步回暖,但受到美日荷出口管制、地缘政治等宏观因素影响,市场需求仍不能对经济全面复苏起到有力支撑。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将持续推进“大平台+精专业”为新分销发展路线,全力打造以电子元器件为核心的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计算产业、汽车电子、网络通信、新能源、工业电子、人工智能等业务领域的应用创新成熟落地,巩固行业领先优势。同时,公司需要充足、安全的流动资金保障业务日常经营需求,以应对市场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经营目标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持稳健经营。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根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积极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115,639,714.98元,计提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向德利尔(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和谷美电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共计50,344,746.19元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且均已逾期,公司均已提起诉讼,并在扣除谷美电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已抵押房产估值后,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蓝宙(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逾期款项125,971,182.64元,综合评估其偿债能力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按单项计提、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向深圳芯易联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共计5,984,881.50元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且已逾期,公司已申请仲裁及财产保全,基于谨慎性原则,按单项计提、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向郑州美克盛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共计434,900.00元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且已逾期,综合考虑其还款能力,基于谨慎性原则,按单项计提、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23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15,639,714.98元,将影响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5,639,714.98元,对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115,639,714.98元,对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影响为-115,639,714.98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4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方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房屋租赁、短期借款等。

1、预计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约人民币 150,000万元;

2、预计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约人民币 50,000万元;

3、预计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金额约人民币500万元;

4、预计向关联方短期借款约人民币380,000万元。

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周继国、刘迅、李俊、杨红、曹蓓、蔡靖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业务部门基于市场前景、项目计划、合作关系、资金需求、实际履约能力等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后预计的,该预计额度是交易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但实际发生时会受双方经营情况、行业需求波动、产业链供求变化、资金需求变化等进行调整,因此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信息

(二)主要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中国电子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且各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带动公司利用自身丰富的产品线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产品,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及增强竞争优势;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行为,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认真审阅本议案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六、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周继国、刘迅、李俊、杨红、曹蓓、蔡靖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基于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2024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一年期电票)、开立国内外信用证、商票保贴、进口押汇、进口代付、非融资性保函等综合业务。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业务授权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务时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

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务时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推进相关银行授信业务顺利实施,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6.80亿美元。同时,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二、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预计情况

2024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CEAC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器材国际”)、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EAchain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亿安仓香港”)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80亿美元,两家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注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及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

注2:本次所审议的担保额度预计是对上述被担保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审议该事项期间担保总额度的预计,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会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开展业务担保预计情况

2024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器材国际、亿安仓香港、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亿安仓”)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提供业务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注:上表注1和注2同样适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过往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除外)。本次审议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对上述被担保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审议该事项期间担保总额度的预计,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6.80亿美元,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是为其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基于其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432,0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5.45%。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提案10.00、提案11.00、提案12.00中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选举将以候选人顺序按照累计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分别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提案6.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提案9.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日增、闫晓星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

1、对于提案1.00-9.00,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2、对于提案10.00、11.00、12.00采用累积投票制。比如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投票总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5、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附件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16: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7, 投票简称:中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 (如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顺川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34,503,704,984.98元,同比下降2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625,838.66元,同比下降40.93%;

资产总额22,704,419,913.37元,比上年增长1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56,011,006.87元,同比增长82.67%。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基于其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增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之一,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钟麟先生、王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4,519.80万元,具体情况为:

注:2023年度项目支出不含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7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9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4月13日)4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8月0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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