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3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情况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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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关联采购交易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临江热电、电化集团和中聚智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320万元(不含税),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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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0616883D
住所: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第二农垦场)
法定代表人:许钦宝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01-2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临江热电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843069671T
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法定代表人:蒋慧儿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12-3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浙江中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中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E1UB6B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9936号
法定代表人:周有平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01-1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聚智慧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中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临江热电采购蒸汽,向电化集团采购生产配套服务、承租办公用房及后勤服务等,向中聚智慧采购数字化智能配套服务及后勤服务等,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基础确定交易金额,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临江热电、电化集团和中聚智慧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071,418.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81,516,217.0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82,97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1%。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要求,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7,304,492.87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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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7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公司、兴业证券、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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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751.88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78.61万元,2021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967.27万元,2022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926.25万元,2023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479.7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7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01万元,2021年度手续费0.16万元,2022年度手续费0.33万元,2023年度手续费0.27万元)。(注: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3,700万元,累积取得投资收益287.9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至2023年中期,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已于202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对于尚未投入建设的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加快募集资金投入,做好后续审议程序的履行与信息披露的工作。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格林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格林达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格林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对于尚未投入建设的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加快募集资金投入,做好后续审议程序的履行与信息披露的工作。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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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1月,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将一期项目内容由“4万吨TMAH显影液、0.5万吨铝蚀刻液和1.5万吨BOE 蚀刻液”调整为“4万吨TMAH显影液和1.5万吨BOE 蚀刻液”,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575.23万元,调减资金待四川募投项目结项后确定用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不改变项目建设实施地点或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使用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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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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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4年 5 月 27日下午 15:3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 15: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联系人:章琪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ir@greendachem.com
邮政编码:311228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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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江瑞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关联监事周利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82,97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对致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继续聘任致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方伟华、尹云舰、蒋哲男、王漪、吴晖、叶宏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关联董事蒋慧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至0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reenda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6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6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蒋慧儿
总经理:方伟华
财务总监:蒋哲男
董事会秘书:章琪
独立董事: 吴晖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6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至0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reenda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 ir@greenda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7个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性的梳理与修订,本次设计制度列表如下:
■
因本次相关规则设计的修订均为全文修订,因此不再逐条对比。上述制度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单独领取董事、监事职务薪酬,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方案实施: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以下方案实施:
单位:万元
■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进行换届选举,薪酬按人员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相应报酬。
(2)独立董事
2024年度公司拟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为人民币捌万元(含税)。
2、监事
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相应报酬。
三、其他规定
1、以上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制定,公司将视当年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奖励金额,其具体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规定等需扣减的薪酬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说明:罐式集装箱替代大规格包装桶使用,包装桶不再作为主要原材料进行披露。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