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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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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80 公司简称:新疆火炬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50.50万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状况

根据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2024年2月28日发布的《2023年油气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总体看,2023年我国能源供应充足稳定,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年原油产量站稳2亿吨,连续6年保持增长;天然气产量2,353亿立方米,连续7年增产超100亿立方米。国内持续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油气勘探开发投资约3900亿元,同比增加10%;新增石油探明地质储量约13亿吨,新增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近1万亿立方米。展望2024年,《报告》认为,地缘政治冲突不确定性加剧,叠加高通胀高利率压力,全球经济仍面临巨大下行风险,能源商品价格将继续波动,由全球能源危机引发的可负担性和安全担忧也使各国政府和企业更加注重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大背景下,天然气正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能源,持续替代高污染燃料、支撑新能源规模发展。

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3〕30 号),《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不断完善油气“全国一张网”,深入推进能源“放管服”改革,优化管理方式,提升服务实效,释放改革红利,不断提升能源治理效能。持续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促进油气上游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2、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新疆燃气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在燃气行业深耕已有20余年,致力于推广天然气应用,提供清洁能源综合供应方案,更好的服务于公众,为减少碳排放贡献力量。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新疆南疆区域内已经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探索能源全国性布局,虽然正处于起步阶段,但依靠公司品牌效应及上市平台融资能力,使公司具有较强的成长性,能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城市燃气供应、加油加气站运营管理、城市热力供应、燃气设施设备安装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城市燃气业务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模式主要是经营下游终端的燃气销售业务,包括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经营模式是公司向中石油天销新疆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捷公司、中石油天销江西分公司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通过公司自有管网体系,充分发挥区域中压环网优势,科学规划、互联互通,精准对接下游用户,向公司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用户提供服务。

2、加油加气站运营管理

加油加气站运营管理业务模式是依托公司遍布在喀什地区、克州地区、图木舒克市部分区域的在建及建成投产的40余座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形成网状布局,向私家车、公交车、运输车等社会车辆提供经济、安全、环保的天然气燃料及汽油柴油等燃料。

3、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业务

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业务模式是提供燃气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等服务,目前是通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GB2级资质)、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资质)等相关专业资质的全资工程安装子公司,为用户提供全套燃气配套建设服务。

4、城市热力供应

城市热力供应经营模式是公司在喀什市、阿图什市供热特许经营的区域内,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集中或独立的供热热源,通过热力管网,为各类民用商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服务,通过与区域内的用热用户签署供热协议,向用户收取采暖费的方式实现运营收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077.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253.57万元,同比增加28.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19.5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813.30万元,同比增加39.7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142,280.5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95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4-007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2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0,536,041.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263,958.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7]55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2年末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968,623.95元,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总计人民币35,954,464.20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0.00元。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01,295,334.6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954,464.20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并已将全部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5050174603600000277),在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0010012010106555180)、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0475101040008767),在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8268251645)。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形成的剩余募集资金3,591.00万元(包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新疆火炬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总计人民币35,954,464.20元转入公司基本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下转48版)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