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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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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1版)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17.71元,共募集资金354,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2,242,452.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57,5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874,453股,发行价为每股70.8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122《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2年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未实施。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苏州银行胜浦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科技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苏州银行胜浦支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UIGREEN株式会社为“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2024年1月,公司与UIGREEN株式会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78,506,632.68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552,303,930.02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增加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UIGREEN 株式会社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2024年1月,公司与UIGREEN株式会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账号为OSA512914582065002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4月17日,公司将日本瑞穗银行横浜支店4129272账户余额(182,461,902.00日元,合人民币845.40万元)转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OSA512914582065002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24,566.83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15,821.95万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3 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UIGREEN 株式会社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除此之外,该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3,028,366.79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天衡专字(2021)00634号《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26,740.65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天衡专字(2022)01758号《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87,100.00万元,已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187,100.00万元,不存在未赎回理财产品。

本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272,276.34万元,已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272,276.34万元,不存在未赎回理财产品。

本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向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支付2万元的协会会费。公司已于2023年10月9日将支付的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会费2万元通过自有资金账户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因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及财务总监出具了警示函。公司已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4)00712号)。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二)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在2023年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实施现金管理,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874,45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0.8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1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并制定部分新增内控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条款序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并制定部分新增内控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部分新增内控制度,其中修订后内控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为了保证本次章程修订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的一切有关事宜。且为便于实施本次章程修订事宜,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章程修订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汇售汇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2024年境外销售规模,计划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汇售汇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2024年的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外汇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汇率的走向和波动情况,在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结合采购支付用汇,来确定期限和金额。

2、公司将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应对外汇波动的风险,确保出口业务不因汇率变动因素而产生大额不可控的汇兑损失的积极举措,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的内容。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22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将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6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骆兴顺先生、财务总监王军委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川先生及部分公司高管将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为提升交流效率,本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4年5月3日(星期五)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uigree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512-87176306

电子邮箱:zqb@uigreen.com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4、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16日 17:00,邮件、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87176306

传真:0512-87176310

邮箱:zqb@uigreen.com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

邮政编码:215010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