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6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中(1)(2)(3)(4)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以及相关制度。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公司章程》。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9.00、提案13.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0.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二)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在信函、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5月17日15:3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会议联系人:白利海、于波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电子邮箱:bailihai@allwintelecom.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六)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1
2、投票简称:奥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说明:对于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子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及重要财务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3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2023 年度公司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重大缺陷的确认及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3,194,614.1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83,194,614.13元,实收股本346,850,01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会议以监事会全体成员回避的表决结果,直接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杜方先生;财务总监戴明女士;独立董事王宇航先生及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白利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