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公司乘势而为,面对民爆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快速推进的发展态势,公司党委、董事会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员工,精准把握发展机遇,取得了节节成功,收获了累累硕果,企业保持了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势头。
1、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雷管5,026万发,其中电子雷管4,005万发,同比增长139%,稳居行业第一梯队;销售炸药5.25万吨,同比增长8%;销售起爆具860吨,同比增长11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4亿元,同比增长36.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68.12万元,同比增长68.73%,每股收益1.02元,收入和利润均创历史新高。
2、重组整合扩大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与位于河北省的安顺化工公司,山西省内的阳泉民爆公司重组。重组整合中,集团坚持“一个模式、一套制度、一种文化”,重组后两家企业快速复苏,走向规范运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控股的民爆生产点增加至6个,重组地市经销公司增加至4个,炸药总产能增加至7.8万吨,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企业实力进一步提升。
3、爆破产业连续攀升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壶化爆破内强管理外拓业务,项目平稳接续,管理提档升级,业绩不断攀升。全年实现爆破业务收入1.40亿元,同比增长1.42%;实现净利润2,560.03万元,同比增长达55.46%,持续保持增长势头。
报告期内,壶化爆破成功获得国家住建部审批,取得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自此,壶化爆破公司成为同时拥有工程爆破和矿山工程施工双一级资质的企业。资质的取得,标志着公司拿到了大型矿山一体化施工工程“通行证”,业务范围得到延伸,提升了企业的发展空间和品牌效应,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4、出口业务快速突破
2023年,全资子公司壶化进出口紧紧抓住通行机遇,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工作,实现产品出口量的持续增长。新开辟赞比亚和塔吉克斯坦雷管新市场,在蒙古国扎门乌德口岸完成国内行业首次民爆产品跨境运输。
5、军工版块扩大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技术水平,做精做细已有军工项目,获客户高度认可,入选长期合格供方名录,军品项目实现持续稳定收益。
2023年,公司投资参股国内商业火箭行业龙头一一航天科工火箭技术公司,继成都飞亚航空、重庆新承航锐后,进军又一优质军工企业,持续在军工版块扩大布局。
6、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报告期内,围绕电子雷管产业链,公司完成多个重点工程建设。
第二条年产2,000万发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顺利验收投产;第三条年产3,650万发大产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通过试生产验收;公司5,880万发电子雷管产能全部落地,安全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023年,公司在行业首创的电子雷管成品自动转运系统,顺利通过专家验收,正式投入运行,利用传送皮带,将装箱产品直接从生产线转运至中转平台,自动装车后运至总库房,终结了民爆行业长期以来依靠人工推车转运产品的历史。
公司投资建设的“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在报告期内一期工程电子雷管脚线自动化生产线顺利投产,将在运行稳定后实现公司降本增效目标。
7、人才培养硕果累累
报告期内,公司考察选拔产生了第二批9名后备干部和10名后备专家,将29名优秀大学生人才列为后备干部和后备专家拟培养对象,增加6名高学历储备人才。随着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的提升,技工时代已然到来,2023年,公司开展了首届优秀技工评选表彰活动,来自各子公司生产、科研、技改等多条战线的74名基层优秀技能型人才受到了表彰。
8、安全生产扎实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从生产安全、储存安全、运输安全、治安安全四大方面着手,将全集团划分为210个安全责任区,上至董事长,下到基层班组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细分压实安全责任;持续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集团自 2023 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于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16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荣光、李蕊爱、孙水泉、李端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4亿元,同比增长36.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68.12万元,同比增长68.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320.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67%。经审议,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志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1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的相关董事郭平则、郭敏、张志兵、张宏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16、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决定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决定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决定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决定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决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决定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决定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决定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董事、总经理郭平则不再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庞建军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17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0、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4年5月17日
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洲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提案11、12、18、19、2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议案14、15、16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下转130版)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56.88%,主要原因为收入同比减少。
2、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9.29%,主要原因为支付其他往来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截至2024年4月2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005,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回购最高价格为元13.5/股,回购最低价格为9.90元/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23,820,153.04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6日、2024年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购置总部办公楼的议案》,公司同意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购买综合商业楼一幢,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1,424.87平方米,总价85,896,7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向关联方购置总部办公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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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秦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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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秦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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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