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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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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二)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三)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二)财务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严禁超过正常业务规模的外汇套期保值,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四)公司慎重选择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

(三)产品类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涉及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

(四)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八)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委托理财投资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出现的,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内控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盘活公司金融资产、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拟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二)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国有、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开展资产池,实现以下目的:

(一)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等资产存放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等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有利于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资产到期回款的入账账户。入池质押资产和质押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期不一致会导致回款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增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资产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跟踪管理到期票据资产托收、解付情况,避免担保风险发生。

四、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一)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职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义乌市峰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韫电子商务”)、浙江棒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医疗科技”)、杭州市自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想贸易”)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850万。关联董事陶士青女士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义乌市峰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浙江棒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杭州自想贸易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关联方峰韫电子商务实际控制人陶仙峰为公司副董事长陶士青之女金韫之之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峰韫电子商务为公司关联方。

2、关联方棒杰医疗科技实际控制人陶建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棒杰医疗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自想贸易实际控制人金韫之为公司副董事长陶士青之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想贸易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1、峰韫电子商务及自想贸易经营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

2、棒杰医疗科技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其产权和使用权均不存在任何争议,能够保证依约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房屋使用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发生时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有利于保证公司(含下属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度提前执行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审议决策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三)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一)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十二)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十三)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1,47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

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指标的议案》。

8、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议案》。

9、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6、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议案》。

7、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和光伏行业外部经营环境等发生了显著变化,继续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提前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三、注销股票期权以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35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350.6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对76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35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对107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397.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1、回购数量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对48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对27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元/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66,240,0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472.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终止实施上述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终止实施2023年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应会计处理,因股份支付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终止上述激励计划后,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承诺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续公司将及时办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棒杰股份本次终止、注销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注销及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终止、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注销及回购注销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棒杰股份尚需就本次终止、注销及回购注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权期权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

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4年3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2023年度考核情况,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现将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2、2022年3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60.0246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4%。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截至2024年3月2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有效期内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370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87.22万元,已超过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的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评价,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收回,收回的份额可择机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以其自筹资金部分的原始出资额的金额返还个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个人绩效考核方法如下: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对应解锁比例。

根据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制度评定,考核结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在职的310名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A(优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对应解锁比例为100%;13名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良好),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对应解锁比例为80%;4名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良好),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对应解锁比例为60%。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处置事宜,经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本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满足解锁条件部分及因员工离职而收回的份额分配给其他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30.012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

三、第二个锁定期解锁后的后续安排

1、第二个锁定期解锁之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罗丹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冀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峰安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38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因遭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等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1)对于有订单的库存商品,按照订单约定售价作为可变现净值计算基础;(2)对于无订单的库存商品,按照市场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计算基础;(3)对于原材料,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减去加工成本作为可变现净值计算基础。

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46万元。主要系公司2023年光伏项目产线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前期产品整体成本较高,且受2023年四季度光伏产业链价格下行行情影响,导致存货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2、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3年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258万元。

3、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3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6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利润(税前)3,38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期末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东方财富路演平台”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登陆东方财富路演平台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443680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说明会将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副董事长陶士青女士,总经理杨军先生,财务总监王心烨女士,董事会秘书刘栩先生,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张诚、杨隽萍、孙建辉、沈文忠、章贵桥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334.07万元,较2022年度的60,844.97万元,同比增加25.46%;实现利润总额-14,594.70万元,较2022年度的8,726.05万元,同比减少267.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43.10万元,较2022年度的7,287.22万元,同比减少221.3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430,958.46元,减去已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0,896,565.92元,总计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2,465,607.46元,资本公积金余额323,706,910.1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0)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在预计的额度范围内发生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士青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拟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2024年4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下转1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