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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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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4、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7、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暨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4,900,69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场地电动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场地电动车行业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地位。近年来,公司参与《场(厂)内电动巡逻车》、《场(厂)内电动消防车》两项团体标准的制订,公司获得多项认证,包括中国信用企业认证体系示范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纯电动观光车(绿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绿通电动车曾作为杭州G20峰会、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建城870周年纪念日、厦门金砖会议、金奈会晤、从都国际论坛的接待车,通过参与国内外众多有影响力的大型项目,“LVTONG”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产品的品牌优势显著。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场地电动车系列产品,根据产品用途的不同主要有高尔夫球车、观光车、电动巡逻车、电动货车等系列。公司产品用途及消费群体情况如下:

(3)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从全球的发展来看,能源的生产和消费革命已经展开。特别是中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制定诸多政策,引导各产业向绿色产业发展,其在打破传统工业生态的同时,也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大规模研发、应用和推广,给众多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电能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作用随着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而不断强化,大到客车、卡车,小到乘用车、场地车,电能驱动替代内燃机驱动的速度逐渐加快。

场地电动车具备安全、平稳、低噪音、环保等特点,相较于一般内燃车,更加契合短途出行、休闲娱乐、旅游观光、巡逻、高尔夫球场及周边社区、厂区物流、大型楼盘、主题公园、科技园区、机场、车站、商业中心等场景对节能环保与安全的需求,适用性更强。

1)海外市场需求大,中国出口规模大,但出口增速放缓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高尔夫球车市场。美国高尔夫球产业发展较早,而且规模庞大,根据美国NGF的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世界共有38,081个高尔夫球场,其中美国拥有16,156个高尔夫球场,占比为42.43%。高尔夫球场对高尔夫球车用量较大,占据了美国场地电动车市场的大部分份额。

随着技术的发展,凭借着高环保、低噪音、高安全性和低运营成本等优点,高尔夫球车不断拓宽其应用领域。凭借其多功能性、便利性和经济性,高尔夫球车逐渐在高尔夫球场及其周边社区、旅游景点、厂区、机场、大型楼盘等商业领域,广泛地应用于短途出行、休闲娱乐、社区活动、景区游玩等场景。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2年和2023年,中国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为18.18万台、18.09万台,同比变动55.39%、-0.50%,其中,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数量13.77万台、13.58万台,同比变动60.51%、-1.38%,2023年中国出口的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的出口规模大,但出口增速放缓,行业出口面临一定挑战。

中国出口的场地电动车主要为高尔夫球车,中国高尔夫球车出口地集中度高,主要集中在北美、亚太、中东和欧洲,占据了整体的95%以上。

2)国内市场以旅游观光为主,应用场景不断增多

目前我国的场地电动车应用场景以旅游景区、地产楼盘、酒店、安保巡逻等为主。2020年受宏观经济的波动影响,国内旅游业收入下滑,但随着经济复苏,国内旅游业逐渐恢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数据,2023年,国内出游人次48.91亿,比上年同期增加23.61亿,同比增长93.3%。国内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为场地电动车行业的发展带来市场。

场地电动车相对传统燃油动力车动力较小,最高行驶速度不超过30公里/小时,远低于普通汽车,因此驾驶更稳定,安全系数更高。同时,其采购及运营成本更低,且具备低噪声、无废气排放、更环保的优点。由于旅游景区、楼盘物业、巡逻、酒店、度假村、学校、厂区、高尔夫球场等使用场景的限制,驾驶场地电动车更加安全、稳定、环保。因此,场地电动车更加适合这些特定区域的要求,随着应用场景的不断增多,我国场地电动车的应用领域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展。

3)行业技术不断进步

场地电动车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技术水平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整车的结构设计更加合理,使得场地电动车更加轻量、安全、舒适;电机、电池、控制器等核心部件技术性能不断提高,使得场地电动车产品爬坡、载重、续航能力更强;此外,提升场地电动车的使用功能,在动力提升等方面不断增强,在智能化、电动化等方面不断提升消费者驾驶体验。场地电动车的使用功能和结构设计趋于完善,驾驶体验不断提升,行业技术进步使得场地电动车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扩大行业规模。

4)行业竞争愈加激烈

从行业竞争局面来看,场地电动车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海外市场,国际三大品牌Club Car、E-Z-GO及Yamaha经营历史悠久,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均已具有绝对领先优势。此外,众多国内厂商通过自有品牌模式或ODM模式出海竞争,竞争日益激烈;在国内市场,场地电动车品牌竞争较为激烈且分散。

2023年以来,行业内既有厂商持续发力,行业新进入者增多,竞争对手在渠道、品牌、产品、价格等多方面加大投入,抢占境内外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公司以ODM模式为主,公司竞争对手在渠道、品牌等方面的竞争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022年、2021年每股收益的调整主要系公司在2023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重新计算2022年、2021年的每股收益所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

拓弘投资于2024年3月12日补充质押公司股份125,0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125,000股;赫涛先生于2024年2月1日补充质押公司股份1,500,0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合计质押公司股份2,500,0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投资于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项目,进一步拓宽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0月17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系列公告。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2月6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1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首次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