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681,33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气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拥有石墨散热片、均热板、热管、导热垫片、导热凝胶、导热脂等较为完整的导热材料产品,可以针对电子产品不同的散热需求提供系统化的散热解决方案,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消费电子产品系统化散热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公司深耕散热行业多年,服务的终端品牌有北美大客户、小米、vivo、三星、谷歌、ABB、伟创力、比亚迪、富士康、华星光电、深天马、闻泰通讯、华勤通讯、龙旗电子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核心的消费电子业务持续稳固发展,服务器、通信、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业务收入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消费电子行业客户的基础上,依托较高的品牌知名度、较强的技术积累,积极开发服务器、通信、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行业客户,与其在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汽车电池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部分已形成批量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结合市场与客户需求,紧跟产业发展趋势,设立广东思泉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推出阻燃垫片、气凝胶、云母带等阻燃隔热、绝缘耐温材料,推广其在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设立广东思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推出钛合金结构件等产品,推广其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领域的应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积极打造第二业务增长曲线,加强对纳米防护材料业务的市场开发。报告期内,公司纳米防护材料的营业收入为575.26万元,同比增长29.76%。

通过以上业务布局和产品规划,将有助于公司在各个市场领域中具备更好的竞争力,从而推动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2.0334万股,并于2023年10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