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任正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文萍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11,250.95万元,下降68.4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2,961.87万元,增长51.71%,主要系本报告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686.34万元,下降87.97%,主要系本报告期“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陆续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3,555.10万元,增长108.3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经营活动资金量需求增加,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1,93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2,848.93万元,下降57.00%,主要系本报告期缴纳税费所致。
(7)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6,616.23万元,下降32.85%,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工程款减少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25,432.74万元,下降37.82%,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770.04万元,增长27.26%,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6,125.10万元,增长33.75%,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76.59万元,下降59.24%,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费用,扣除后,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4)研发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2.21万元,增长273.54%,主要系公司按发展规划,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5)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3.34万元,增长35.15%,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经营活动资金量需求增加,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26.27万元,增长148.71%,主要系本报告期对联合营企业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39.42万元,下降85.71%,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基金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88.09万元,下降263.99%,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应收款项冲回坏账准备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54.75万元,增长32.3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提升,所得税贡献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3,345.86万元,增长84.80%,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14,169.05万元,以及上年同期公司根据规划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3,100.80万元,下降50.27%,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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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曾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云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1月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海南云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了相关文件。(具体公告详见2023年9月27日、10月19日、11月11日、11月18日、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7日、2月19日、3月19日、4月9日、4月18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1月17日、2月19日、3月19日、4月9日、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与交易各方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2024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及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4月19日、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年4月20日下午15:00-16:00,公司通过价值在线线上平台(https://eseb.cn/1dPmK0dXU6Q)召开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沟通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披露的《高新发展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成都高新西区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7月,该事宜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8月16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7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披露日,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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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任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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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任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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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3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筑业务2024年第一季度
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从事建筑施工业务。根据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规定,现将倍特建安2024年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概况
(一)新签订单数量及金额
2024年一季度,倍特建安新签订单 36个,金额26.46亿元。
(二)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止2024年3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166个,金额334.34亿元。
(三)已中标未签约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止2024年3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中标未签约订单6个,中标金额为8.77亿元。
二、重大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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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有关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且未经审计,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