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7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17,361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1,060户。

1.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月12日更名为中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25亿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30.85亿元),同比增长27.20%。具体变动详见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峰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莹,于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林莹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13份。

本项目的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15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邹俊,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邹俊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邹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15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毕马威华振2023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5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公司拟根据2024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目前监事会共有4名监事,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的最新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及完善。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下转1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