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91版)
结果计提了相关减值准备。
二、本期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三、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及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分类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1)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政府补助款项(含拆解补贴);合同资产;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2)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则单项测算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产生现金流量短缺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13.07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结构变化所致。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存货跌价: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存货计提跌价损失5,658.37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损失2.51万元。
3)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暂未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减值。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预计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7,673.95万元,已在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根据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2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4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情况公告如下(下列财务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本年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本年计提相应的信用损失合计48,377.82万元,转回4,702.89万元,影响利润总额合计43,674.93万元, 其中,2023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24,725.20万元;2023年10-12月信用减值损失18,949.7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本年计提相应的资产损失合计59,019.32万元,另存货销售转销准备25,092.82万元,影响利润总额合计33,926.50万元。其中,2023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21,093.17万元;2023年10-12月资产减值损失37,926.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及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分类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政府补助款项(含拆解补贴);合同资产;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②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则单项测算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产生现金流量短缺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377.82万元,转回4,702.89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规模及账龄变化计提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公安项目单项计提等。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说明
①存货跌价: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存货计提跌价损失47,069.91万元,销售转销准备25,092.82万元。
②合同资产减值: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转回519.13万元,其他减少82.40万元,系本期实际核销金额。
③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商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共计提减值损失12,468.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计提5,152.15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计提3,098.27万元,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计提1,139.31万元,四川长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计提469.04万元,母公司计提324.94万元,其他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本期计提合计120.59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计提101.71万元,系母公司计提101.71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6,141.46万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计提1,820.01万元、长虹华意计提1,014.27万元、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计提770.73万元、母公司计提2,460.65万元;商誉减值961.91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计提961.91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111.31万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减值95.98万元。本期长期股权投资及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
三、本年确认预计负债情况
(一)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情况
本年末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余额13,366.60万元,主要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债务诉讼等事项,根据案件判决结果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了相关预计负债,损益在营业外支出及相关费用中反映,预计负债本年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了502.88万元。
(二)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等预计负债情况
本年末产品保修及专利费预计负债余额48,951.74万元,产品质量保修为已销售产品在产品保修期间预计可能发生的产品保修费用,专利费主要为公司根据出口销售情况及与国家专利局就专利费用的谈判情况而预计的专利权费,该类费用根据结算情况及年末实际情况预计,本年期末余额较上年度增加8,117.28万元。
四、本年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及转销等,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77,601.43万元;预计负债影响利润总额合计7,614.40万元,其中未决诉讼增加利润总额502.88万元,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减少利润总额8,117.28 万元。以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均已在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35,934.63万元,预计负债余额为62,318.34万元。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末,公司根据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2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公开招标及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按照公开招标价格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先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巧梅,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元良,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赵兴明,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赵丽,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及资信状况,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本公司(含境内非上市/公众子孙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67.53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35万元,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4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自2009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程跟进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并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2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强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四川长虹2023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鉴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亏损以及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较低的实际情况,同意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4-021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同时满足《公司章程》及《四川长虹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4-021号)。
六、审议通过《四川长虹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股东回报规划》。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末,公司根据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公告》(临2024-022号)。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根据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23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