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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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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7版)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07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爱华女士召集。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依规召开监事会、积极列席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推动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且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确认支付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20万元(不含税),前述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万元(不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因此,监事会同意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事项。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事项决策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08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号),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251.13万元。

截至2022年4月7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932.80万元,坐扣承销费人民币14,58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2,351.5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信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7040078801000001716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39号)。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之“募投项目本年度支出”的金额与本报告附表1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按月统计归集相关金额,履行内部审批后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一自然月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截至2023年12月末,部分2023年度内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尚未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②2022年度,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设备购置费、委外费用的实际使用金额超出了概算明细金额,造成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直接支出不归属于2022年度投入项目的金额。公司已将实际使用超出概算明细的金额及相关利息及时归还予募集资金账户。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后,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将此前超出概算明细的金额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户,该部分支出应归属于2023年度募投项目的投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后续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由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的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成,于2022年12月结项,其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736867237)已于2023年3月13日完成销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于2023年7月结项。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依据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情形。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度,现金管理相关投资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产品期限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可转让大额存单,无需持有至到期,可随时或按季度、按半年度进行转让,流动性较好。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截至2023年3月13日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96,957.95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因此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重新评估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办公场地、软件购置等的实际需求,减少该募投项目中人员、建筑工程、建设期租赁、软件购置等的投入,放缓人员招聘及办公场地扩充的速度。同时,为更好地应对日益严峻的科技竞争冲突,增加关键研发设备及技术的投入,将上述减少的费用增加至该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费、委外费用(主要为委外流片费用以及委外封装测试服务费)中,以提升整体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唯捷精测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唯捷创芯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唯捷创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09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报告期末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①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②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0.2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67.42万元,转回减值准备2.8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库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相结合的方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其重叠部分按照谨慎性原则取其高者计提减值金额。对于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对于存货库龄的考虑,公司依据某类存货的库存时间长短,按照不同比率计算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应计金额,并于期初账面余额相比较,做补提或冲回的会计分录。

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150.3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5,314.6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1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系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须预留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288,416.4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2,022,954.03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794,169.67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18,316,9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07,430.27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49%。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288,416.43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3,007,430.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专注于射频前端芯片研发、设计、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产品为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和接收端模组等。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研发实力要求极高,科技技术更新速度较快。同时,公司射频前端芯片产品主要应用于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消费电子行业,该行业具有产品迭代频繁、市场格局变动较快等特点。公司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时推出迭代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以保持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行业通行的Fabless模式。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能扩充及开拓市场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288,416.4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52,022,954.03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9,794,169.67元。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需预留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在充分考虑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做出的分红预案决定,该方案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将持续做好产品研发与市场开发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3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公司将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将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11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自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7年度审计报告开始由中兴华所签发):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相关处罚。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税前15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税前150万元人民币,聘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1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供应链融资等。

二、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将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开展各项融资活动。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13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唯捷精测”)、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唯捷”)、深圳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捷”)。

● 本次担保金额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透支、汇票承兑、汇票保证、应收/应付账款融资、进口/出口融资等,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为唯捷精测、上海唯捷、深圳唯捷在上述融资协议额度项下提供必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该担保金额可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月19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16号楼

4、法定代表人:周颖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仪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生产测试集成电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2年、2023年度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二: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8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0幢

4、法定代表人:白云芳

5、注册资本:28,434.93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集成电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2年、2023年度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被担保人三: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6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南光路286号水木一方大厦1栋701、704

4、法定代表人:周思源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无业务数据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原因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6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14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251.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39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故按投资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相关专用结算账户。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方式和投资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相关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产品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为63,720.64万元,未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连同现金管理收益2,195.57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15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交易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存在境外销售、采购和收付外币款项情况,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3、公司财务部门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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