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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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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9版)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53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2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76%。公司总资产299,045.8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8.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3,352.35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0.73%。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业务收入规模同比上年增加,整体销售业绩有所提升;同时,公司高效管理,持续降本增效,综合导致本年利润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美埃科技”或“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14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及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271,563,308.39元,已置换及划转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944,203.02元,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而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但尚未划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137,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9,506,300.9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59,127,909.5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年11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897,172.93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772,797.6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25037_B0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亦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14,129,12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9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分别购买了以下各类投资产品: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5,279,116.0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而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但尚未划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137,000,000.00元及其已实现的投资收益但尚未划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1,924,394.08元(上述金额已于2024年1月8日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继续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3,462,956.35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9,041,844.4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25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6万元。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尚有12,480.63万元超募资金未确定投资计划。

注4:本公司募投项目处于持续投入建设中,并未达到稳定运营期,无法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的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或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评价其已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情况。

注5:“补充流动资金II”指根据2023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346.30万元,占超募资金净额的29.99%,未超过超募资金净额的30%

注6:上述变更系指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5,346.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参见前述专项核查意见“三、(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环境系统”)、中山美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中山”)、美埃环境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天津”)、成都美埃环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成都”)、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上海”)、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以下简称“美埃制造”)、美埃(南京)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医疗”)、美埃(无锡)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无锡”)、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新材”)、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赫半导体”)、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纳米”)、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电子”)、美埃恩必安(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恩必安”)、美埃(天津)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天津设备”)。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附属公司(以下统称为“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05万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并根据被担保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

本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担保总额度进行上述预计后,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被担保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如预计期间内存在新设或新收购公司的,公司对新设或新收购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担保等有关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若总经理无法办理前述事项的则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7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工业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山美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工业村3、4、5号(5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美埃环境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4月8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庆广道16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空气净化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成都美埃环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工业园区)希望路868号孵化园一期孵化器一单元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配套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及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55号3号楼第5层C部位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359.54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18-3, Jalan PJU 8/5C, Damansara Perdana, 47820 Petaling Jaya, Selangor Darul Ehsan, Malaysia

注册资本:MYR5,122.60万

经营范围:Manufacturing and trading in clean room products and appliances and provision of related services.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美埃(南京)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8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1%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5%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美埃(无锡)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3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工业集中区锡达路240-2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美埃恩必安(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2月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开发区汤铜路888号内06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美埃(天津)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翠溪道2号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附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担保用途是为被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开具保函和信用证及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融资审批,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被担保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0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7.28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05%、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沈明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系基于市场环境并综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更高效的实现募投项目的建设目标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相关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800.00万元。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1:表中2023年数据为经审计的不含税金额。

注2:2023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初至2024年3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因4月账务尚未结账,为保证披露数据的准确性,采用的是以上期间的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注3:天加集团是指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包括: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冠福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等。

注4:上述数字由于四舍五入的情况存在尾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1: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字由于四舍五入的情况存在尾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MayAir (Thailand) Co., Ltd.

2、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3、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赫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

注:基于以上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保密,不便披露。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定价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相关关联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生,该等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37,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4年5月27日)起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核准,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美埃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14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8,269,277.60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公司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7,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0.76%。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4年5月27日)起实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000.00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下转2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