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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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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24-02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437709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拥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证书。目前,所开发项目主要集中在重庆主城。公司房地产开发主要以住宅、社区商业为主,在建在售项目有茶园项目(渝开发南樾天宸项目一期、二期)、山与城项目、回兴项目、华岩项目(渝开发贯金和府)一期,共四个项目。公司目前仍以商品房销售和存量商业运营为主,在重庆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和市场认知度,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5月19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其发行的19渝债01与21重庆渝开MTN001”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风险维持公司AA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债券AAA 信用等级。(详见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发行的19渝债01与21重庆渝开MTN001跟踪评级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提供的合计15,500万元财务资助已于2017年4月30日到期,由于朗福公司“山与城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经营状况未达预期,资金紧张,无足额资金按时偿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已造成逾期(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3日、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归还。目前,公司已通过向朗福公司发函、约谈高管等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并敦促其加快存货的周转速度及加强资金管理,尽快还款。由于朗福公司账面资金余额需用于老项目工程结算款支付以及拟新建项目工程支付,暂时无法偿还借款,朗福公司表示将加大项目销售力度,加快销售回款,尽快偿还股东借款。

二、2021年1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1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6.85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提前还款,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团办理借款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2022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2021-066、2022-001)。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合同项下根据实际需求提取借款本金2.35亿元,归还借款本金3.1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累计提取借款本金6.85亿元,累计归还借款本金4.5亿元,借款本金余额2.35亿元。

2023年1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借款人民币7.15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002)。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合同项下根据实际需求提取借款本金3.15亿元,归还借款本金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累计提取借款本金3.15亿元,累计归还借款本金0亿元,借款本金余额3.15亿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借款本金余额共计5.5亿元。

三、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樾天宸项目A69/01地块高层团购并签订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南樾天宸项目A69/01地块高层房屋被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经开区征地中心”)团购并与其签订框架协议,并授权经理团按照框架协议内容推动并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前提条件后签定正式团购协议等。2020年12月7日,公司与经开区征地中心签订了《“渝开发南樾天宸”住宅房屋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团购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2020-046、2020-052)

因经开区征地中心机构改革,并为保证团购项目顺利推进,经公司内部程序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事务中心”)就合同内容调整签定了《补充协议》(以下称“《补充协议一》”)。(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年报全文及摘要中的“重要事项”,公告编号:2022-006、2022-007)

该团购项目一期于2019年6月5日开工,2021年12月27日完成竣工备案,2021年12月全部交付。项目二期于2021年5月20日开工,2023年11月全部交付。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签订渝开发南樾天宸团购项目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事务中心就相关交付期限、款项支付等问题进行重新约定,签订《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2023-054)2023年 6月29 日,公司与事务中心签订了《补充协议二》。

2024年4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签订渝开发南樾天宸团购项目补充协议三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就调整团购项目二期剩余价款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三》。(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1)。2024年4月3 日,公司与事务中心签订了《补充协议三》。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团购项目已全部交付,一期团购款5.54亿元已全部收回,二期已收团购款4.61亿元,团购项目一二期已累计收到团购款10.15亿元。

四、2023年4月14 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确定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6月12日公司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五、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3、2023-044、2023-045、2023-046、2023-047、2023-048、2023-049、2023-050)

2023年7月14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7月20日,上述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已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未获得通过,其余议题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前述4项议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月17日,前述4项议案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获得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和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69)。

截至目前,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申报材料已提交深交所,正在有序推进中。

六、2023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捷兴公司收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传票【(2023)渝0112民初29921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上海复昭投资有限公司诉捷兴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2024年1月9日本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2024年3月5日第二次开庭,一审尚未判决,截至2024年4月2日,双方已分别向法院提交和解申请。2024年4月21日,捷兴公司收到复昭公司通知,复昭公司已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2023 年 10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收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传票【(2023)渝 0108 民初 22943 号】,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朗福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0 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2)。案件一审已于2023年12月7日开庭,2024年1月朗福公司收到一审判决,需偿还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金5,6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 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朗福公司提起了上诉,二审原定2024年3月22日开庭,截至2024年3月7日,因双方已分别提交和解申请,暂未开庭; 4月16日复地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同日朗福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同意复地公司撤回起诉的函。(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4月22日,朗福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渝05民终2085号,准许被上诉人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八、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颐天康养公司合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重庆颐天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天康养”)共同出资设 立合资公司重庆渝加颐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加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渝加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0,200 万元,占渝加颐公司51%股权;颐天康养出资9,800万元,占渝加颐公司49%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1 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4)

2023年11月7日,渝加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1 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5)

2023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土地及在建工程(破产财产)竞拍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渝加颐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加颐公司”),以 10.93 亿元的最高限价适时参与意向项目破产竞拍,并补充纳入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计划;同时综合考虑参与竞拍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授予渝开发公司董事长在竞拍限价(10.93 亿元)以下适时参与和终止竞价的决策权。2023年11月24日,渝加颐公司通过竞拍方式以79,716.15 万元获得重庆环球欢乐世界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

2023 年 11 月 30 日,渝加颐公司与重庆环球欢乐世界项目管理人委托的辅助拍卖机构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详见公司于2023 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0)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 渝加颐公司已从破产管理人处接管项目场地,正式启动项目工作。

九、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并经2024年1月4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79亿元(含3.79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2月14日、2024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3、2024-003)

目前公司发行债券事宜深交所已受理。

十、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艾云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基本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本年度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7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通常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部分项目开发产品存在减值,公司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359万元,主要由开发产品中各项目车位减值构成。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五、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22,234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04万元。考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幅度不超过50%。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审计机构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该等影响已在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六、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1. 公司 2023 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730,824.1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253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10%计提盈余公积 9,603,516.97元,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分别为1,508,159,882.42元和1,357,743,078.79元。

2.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12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分配调整原则

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配方案披露前的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在最大限度保证公司债务本息偿还及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日常经营性现金需求后,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 公司以自有资金实施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所制定的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也保证了公司债务本息偿还及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和日常经营性现金需求。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最大限度保证公司债务本息偿还及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日常经营性现金需求,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因此,同意此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后续待履行决策程序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一024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4年4月24日,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27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艾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12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配方案披露前的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六、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审议确定了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标准。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罗异先生在公司按高管人员获取薪酬,因此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五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七、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审议确定了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的薪酬标准,公司董事长艾云先生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五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021)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22)。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告知全体监事。2024年4月24日,会议在投资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度薪酬》

监事会主席朱江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五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 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9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22层1.2.3区

首席合伙人:蒙高原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21人,注册会计师11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12名,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关于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2023年3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最终由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18万元。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 年年审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重庆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以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与公司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他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同时,与公司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公司第九届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续聘前,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解了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的相关材料和情况,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2022年年度工作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2024年2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定文先生与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公司各类资产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情况进行了沟通。

3、2024年4月16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次会议,就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事宜与康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4、2024年4月24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进行持续、充分的沟通,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最终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规范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