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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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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3版)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4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81,727.8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304,456.69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2,728.8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增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3,281,727.81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6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臻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3年年度报告》及《工大高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领导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应对挑战,围绕既定发展目标,坚持走“专精特新”专业化道路,稳步推进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并结合发展规划,做出2024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吕蓉君女士、独立董事廖朝晖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对2024年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各方面信息综合研判的基础上,结合2023年度实际运营情况及2024年经营计划,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情况,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363,1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36,312.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59%。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工大高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的绩效评价标准、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公司根据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高管职务贡献等因素,拟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运安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诸葛战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诸葛战斌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在充分了解和认可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前提下,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如期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17.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7.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3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14时30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7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科”)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志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重点工作目标,本着审慎务实的原则编制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规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的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工大高科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9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2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8.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8.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0.3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67.21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79.11万元(含利息)。具体明细如下:

[注]上述差异12,50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及规范使用。

2021年6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云服务的业务支撑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886.33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东南角地块调整至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

上述两次调整均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等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工大高科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工大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1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报价为5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8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0元现金股利(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41,157.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586,768.19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36.312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36,312.00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3.59%。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0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会议审议过程中,基于审慎性原则,相关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工资及奖励薪酬等构成,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薪酬/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53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工资及奖励薪酬构成,不另行领取监事职务薪酬/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程运安先生、诸葛战斌先生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时间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2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工大高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工大高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魏臻、合肥华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程运安、诸葛战斌;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姜志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预约登记

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17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hmh@gocom.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以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以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投票表决,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3、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5256600

邮箱:hmh@gocom.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