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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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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石平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湛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湛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石平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湛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湛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石平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湛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湛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石平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湛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湛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提名石平湘先生、石思慧女士、傅铸红先生和张穗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鲁瑾女士、肖文德先生和谭有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谭有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邓家汇先生和吴雁贤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和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石平湘先生

石平湘,男,194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68年1月至1973年1月,因“知青上山下乡运动”务农;1973年1月至1976年1月,在佛山市机关农场务农;197年1月至1984年1月,担任佛山市二氧化碳研究所经理;1984年1月至1985年9月,担任佛山市微电脑开发中心经理;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习深造;1987年7月至1993年3月,筹备并担任佛山市创业科技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4月至2012年2月,担任广东华南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999年2月至2008年7月,担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5年6月,担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石平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84%的股份,石平湘先生与石思慧女士为父女关系,且双方已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并约定对华特气体的相关重大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石平湘先生和石思慧女士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4.52%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另外,石平湘先生控制的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控制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公司表决权,持有表决票数量57.33%;与张穗华先生为姨父外甥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石思慧女士

石思慧,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担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石思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48%的股份,石平湘先生与石思慧女士为父女关系,且双方已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并约定对华特气体的相关重大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石平湘先生和石思慧女士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4.52%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石思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7.33%的股份;与张穗华先生为表兄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3、傅铸红先生

傅铸红,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暨南大学MBA研修班结业,取得控制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工程维护技术高级工程师、化工机械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997年3月至2002年8月,担任佛山市溶剂厂主任科员;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担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技术员、研发部经理;2003年7月至2006年1月,筹建并担任邢台市晶华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15年6月,历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研发部经理、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傅铸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98,657股的股份,通过持有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3%权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4、张穗华先生

张穗华,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6年8月至2000年3月,担任香港建业塑胶五金厂项目工程师;2000年4月至2015年6月,担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今,担任亚太气体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穗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1%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平湘先生为外甥姨父关系,与石思慧女士为表兄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鲁瑾女士

鲁瑾,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6年9月任浙江省嘉兴市电子工业局科员;1996年10月至今任北京万胜博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1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经技部主任、常务副秘书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2023年8月任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鲁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肖文德先生

肖文德,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1992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华东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长江学者;2009年1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2004年9月至今任上海申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名为许昌首山天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5月至今任上海鲁沂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2018年6月至今任上海申欣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上海思卡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肖文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3、谭有超先生

谭有超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任职,2018年4月至今进入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系副主任,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兼任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谭有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邓家汇先生

邓家汇,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6月至2018年1月任佛山市林特深冷液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兼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应付会计,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任亚太气体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03月至2019年12月任佛山市林特深冷液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兼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应付会计,2019年10月至今任亚太气体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邓家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吴雁贤女士

吴雁贤,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2月至2004年8月任永丰泡沫厂跟单员;2004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广东华南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11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采购员,2015年6月至2017年2月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员;2017年3月至2020年4月任广东华南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主管;2020年5月至今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雁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石平湘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故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故一致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推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9.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石平湘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9.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石思慧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9.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傅铸红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9.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张穗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肖文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谭有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鲁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2024年4月24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现决定取消于2024年4月12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前次拟修订条款与本次修订章程事项一并以临时提案形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57.33%股份的股东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4月2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议将下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石平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石思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选举傅铸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选举张穗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选举鲁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选举肖文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3《选举谭有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1《选举吴雁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2《选举邓家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7.33%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四、除了上述取消部分议案以及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沿江北路32号白天鹅酒店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5月8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至议案14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10、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转2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