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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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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96 公司简称:新安股份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定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349,597,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2023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转移和重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国经济的投资、出口、消费三驾马车快速下滑,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剧。化工行业在经历过去几年产能无序扩张后,又叠加出口遇阻、内需不振的不利因素,行业竞争进一步白热化,产品价格快速走低。

具体内容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硅基新材料和作物保护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全球首创氯、磷、硅三元素的绿色循环技术,致力于“成为硅基、磷基新材料和作物保护领域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先者”。

作物保护:公司形成了“中间体-原药-制剂-农业服务”一体化发展模式,涵盖种子种苗、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作物营养等完整的作物保护体系,通过平台化运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增产增收提供植保综合解决方案。

硅基新材料:公司拥有从上游硅矿开采冶炼、有机硅单体合成、下游终端产品制造的完整产业链,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通信、轨道交通与汽车、医疗健康、新能源材料、消费电子等领域。

(二)主要产品行业情况

作物保护行业:

全球农药中除草剂的市场份额最大,草甘膦是除草剂第一大单品。2023年国内草甘膦市场供应总体宽松。上半年由于海外市场库存高企,需求下滑,造成供求失衡,国内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下游观望情绪较浓;进入下半年,因国外大多数市场去库存接近尾声、需求端逐步恢复常态,各地区草甘膦需求纷纷启动,产品价格波动频率增加。作为大宗化学品中供给端新增受政策性限制的成熟品种,草甘膦的供需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紧平衡状态,产品价格也将随供需结构的阶段性变化持续保持波动状态。

1.粮食保障和安全,支撑全球农药刚性需求

2022年以来持续的地缘政治冲突和2023年爆发的新一轮冲突,加剧了全球粮食及农资供给体系的不稳定性,各国对于粮食安全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进而推动全球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需求。

据Phillips McDougall最新调查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作物保护市场销售额为787亿美元,同比2021年增长10%,销售额创历史新高,农药价格上涨较大是重要因素之一; 2023年随着全球农药价格的理性回调,预计全球农药销售额大约在760亿美元左右,仍高于2021年水平。

2.全球农药市场准入门槛抬高,产品登记资源价值凸显

世界各国对于农药都有着严格的市场准入要求,也拥有自己特定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总体上全球农药登记门槛和成本在逐步提高。一方面全球不同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调整频繁且日趋严格,相关的登记过程更为繁琐;另一方面,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登记资料需要GLP实验室完成,需要当地市场的药效试验,以及相当长的登记审核时间,致使海外农药登记证获取成本较高。在此情形下,全球农药登记数量众多、品类齐全、拥有完善营销网络的企业拥有显著优势,更能在农药高景气背景下持续获益。

硅基新材料行业:

近年来,全球有机硅产能向我国转移趋势明显,我国已成为有机硅生产大国。2023年,全球有机硅单体产能776万吨,同比增长7.63%,我国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合计13家,有机硅单体产能569万吨,同比增长10.70%,新增产能持续释放。

1.产业逐步进入新一轮洗牌周期

2023年在行业较大新增产能投放的压力下,有机硅基础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纯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亏损明显,行业开工率下行,不断有企业出现停产、降负运行的情况,全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国内外需求不振,愈发加剧了供需矛盾。如行业企业无法突破低质量同质化的低价竞争局面,产品价格的长期低位运行将带动有机硅单体行业进入新一轮洗牌,缺乏成本、规模、技术优势的企业将率先淘汰出局。

2.新市场机遇在危局中孕育

在基础产品价格持续低位的情况下,有机硅行业也孕育着新的成长机遇,人工智能、光伏、新能源汽车、5G等新技术、新行业的崛起与高速发展,使得有机硅作为一种优质的高性能新材料,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有机硅研发有望进入新一轮高峰,低价优质的产品性能催生终端应用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积极性,将为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空间。增量市场竞争中,创新研发、进口替代、品牌客户拓展将赢得发展主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31亿元,同比下降32.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0亿元,同比下降95.25%,主要由于受宏观经济和市场供需变化影响,公司主导产品草甘膦、有机硅销售价格与销量较上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在新的一年,公司将面向“坚决推进三大转变,深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方向,紧扣年度经营目标,以百千万工程、必赢之战和重点任务为抓手,推进发展方式转变,通过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抢抓市场机遇,稳住经营底盘;推进增长动能转变,注重科技与市场双轮驱动,培育新的核心竞争力;推进运营方式转变,深化数字化变革,强化三支队伍建设,构建现代企业运营体系。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三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主持,全体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4.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349,597,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4,959,704.9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5.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2023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3年度ESG报告》。

7. 2023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资产处置事项,影响2023年度利润803.1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9.01 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02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严明先生、周曙光先生、孔建安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10.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1.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2. 2024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授信合作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资产池”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13.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01 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额度内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建华先生、周家海先生、吴严明先生回避表决。

13.02 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额度内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孔建安先生回避表决。

13.03 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953亿元的额度内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周曙光先生回避表决。

13.04 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额度内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的审议情况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4. 2024年度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4年度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公告》。

15. 2024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同意公司2024年度项目投资计划,2024年度计划项目支出总计约28.95亿元。其中,新建项目预算约2.08亿元,续建项目预算约20.98亿元,已完工待支付项目预算5.74亿元,数字化项目预算0.16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17.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3时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18.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850,50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共计募集资金1,799,999,994.47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6,037,735.8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83,962,258.66元,已于2023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3,443.8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788,814.7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差异为本期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以及预存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手续费余额,其中的48,242.25万元已于2024年3月完成公司审议程序并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和2023年12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242.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8,081.51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60.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号)。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下转64版)

证券代码:600596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严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万清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严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万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严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万清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