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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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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05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44,444,4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商品汽车物流板块

在商品汽车物流领域,面对客户对铁路商品汽车物流的不同需求,公司积极主动应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一企一策、反向营销、提升两端服务质量、加快运输效率等措施,努力实现铁路商品汽车物流增运增收。贯彻深化大客户战略,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实施“驻厂”服务,保障了公司大客户全年运量占比保持 90%以上;围绕主要客户产销布局及运到时限要求,创新产品供给,依托京广、京沪、陇海等运输干线,规划设计开发专线产品;组织开行零部件+整车班列;国铁汽车托运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为规范整合作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合理控制成本,公司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商品汽车物流的两端配送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公司积极制定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工作方案,精心调配运力、加快车辆周转,按照市场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了44条“固定频次、确定日期、稳定时效”的铁路商品汽车精品物流专线,在提高运输时效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成本,提升了综合物流效益。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发挥海通码头、芦潮港、太仓港、南沙港、西安国际港等运输优势,通过铁海、铁铁联运等方式,精心组织上汽、长安、长城、吉利、比亚迪等汽车品牌的国际物流运输,积极参与商品汽车中欧、中亚国际联运,铁路通过安全、快捷、优质的物流服务,进一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 “中国制造”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运输商品汽车684.79万台,同比增长6.97%。

(二)冷链物流板块

2023年,公司坚持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围绕市场需求,不断创新探索冷链物流新的装备谱系和经营策略,抓好传统制冷类货源运输的同时,重点加强保温类货源营销,积极组织中老、中越铁路国际物流,冷链运量同比大幅增长。全年完成冷链货物发送182.08万吨,同比增长59.79%。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充分利用冷藏车、隔热车、冷藏箱、隔热箱等装备,以服务构建铁路冷链物流大客户体系为方向,以冻肉、速冻食品、果蔬等制冷类货源及奶制品、高端大米等保温类为重点目标,推动冷链物流运量快速增长,有效支撑公司经营基本盘。

公司积极采取优化调整大客户发运布局、加强冷链班列运输组织等方式,增强引流聚集能力。优化隔热车、食用油罐车、外挂式发电机组等装备车货衔接和返程货源组织,全年隔热车发运86.42万吨,占冷链总量的47.46%;食用油罐车发运24.55万吨,同比增长30.09%。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特货集装箱平车+发电设备+海运冷藏箱”加挂普货班列方式拓展制冷货物运输业务,全年共发运1935箱、4.24万吨。

(三)大件货物物流板块

2023年,公司着力市场开发,不断改善铁路大件物流供给质量,取得较好经营结果。实现年发送吨同比增长4.97%。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通过经营理念及经营方式的转变,对充分竞争市场采取主动开发,薄利多销等策略,弥补传统项目的不足。创新营销亮点,推进电力设备全程物流模式,持续发扬“巨无霸”品牌精神,坚守安全第一的原则,攻坚克难,确保全年专列运输安全;强化预制梁项目调研和信息收集,巩固完善道岔运输价格体系,持续发挥大件公司专业技术优势;探索开发徐工“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模式,树立工程机械货物铁路增量标杆;深耕冶金钢材市场货源,为大件基本盘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合作共赢。

公司目前拥有铁路大件专用运输车辆 30 余种,能够覆盖市场上绝大多数超限货物的运输需求。截至2023 年末,公司铁路大件货物专用运输车辆的保有量为1068辆。公司配备实力雄厚的铁路技术人员,在核定货物外型尺寸、重量后,能够根据货物参数对已有车辆进行专业改造并制定相应的专业装载加固方案以适应运输需求,最大程度地保障大件货物的运输安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和同期2022年损益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详细事项请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08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向本次监事会会议作2023年度的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度监事会对重点事项的监督意见、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述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汇报分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利益,客观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现状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关于公司2023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与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基本情况。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的占用情况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发展趋势,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及市场验证情况进行的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12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1年7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8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444,444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59,999,998.2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087,576.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7,912,422.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9月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2日XYZH/2021BJAA20601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入账金额1,735,094,337.89元(募集资金总额1,759,999,998.24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05,660.35元),支付股票发行费用6,441,349.72元,募集项目累计已使用1,218,002,127.05元(其中本年度使用金额为418,783,763.81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82,745,987.5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93,396,848.70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8月20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简称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兴业银行东单支行(银行账号:321110100100235231)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银行账号:320773675728)(简称中国银行木樨地支行)。本公司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木樨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注释1、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通过收购区域中心城市铁路沿线的物流仓储基地,有助于扩大商品汽车、冷链网络整体布局,实现运送、仓储、调配一体化,充分把握“公转铁”的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场机遇,更好地发挥铁路在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适应运输市场发展趋势,增强客户黏性。其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涉及的相关土地办理授权经营事项已于近日完成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流程,公司将积极推进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

注释2、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通过设备购置及软件研发,有利于提升公司全方面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物流信息化技术的提前布局,从而提升公司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其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该项目进展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将持续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更好地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预计在2024年内予以完成。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下转67版)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于永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英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于永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英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于永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英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