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79,184,0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属于速冻食品行业。公司是国内首家速冻面米食品企业,亦是中国生产速冻食品最早、规模最大、市场网络最广的企业之一。公司始终致力于速冻和冷藏面米制品、速冻和冷藏调制食品等多种食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于成为“餐桌美食供应商的领导者”。
(2)行业竞争格局
2023年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经济仍处在温和复苏的过程中,整体呈现波浪式慢速修复特征。本报告期,社会餐饮经过一段场景快速修复态势后,进入稳定增长状态,目前仍有可观的成长空间;餐饮企业连锁化的趋势继续加速;零售市场规模整体保持基本稳定,线上消费市场持续扩大,但由于预期不足,消费端呈现弱复苏态势,增长动能缺乏。特别是进入2023年第四季度,水饺类产品竞争较为激烈,加之水饺等包馅类产品的销量与猪肉价格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猪肉价格的长期不振对于此类产品的销量存在负向影响,水饺品类面临量与价双向承压的状态。同时由于部分产品的节庆属性叠加经济修复的波动,不同季度间恢复差异较明显。面临上述阶段性的行业竞争特点,公司始终坚持稳健但不失进取的战略思路,在优势渠道中精简组织,提升效率,同时加大对新兴渠道的投入,组建专业团队,研判发展趋势,持续开发更贴合细分场景和细分人群的创新产品,适应和引领消费习惯的改变,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三全”和“龙凤”两大知名品牌,在郑州、佛山、成都、天津、苏州、武汉等地建有生产基地,构建了生产、仓储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群的“全冷链”系统,是行业内规模最大、市场网络最广的企业之一。公司拥有产、学、研一体的研发体系,具有强大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公司自1992年推出第一颗速冻汤圆以来,始终坚持着弘扬中华传统美食的使命和客户至上的理念,专注于速冻主业的发展,积极进行市场态势、产业趋势、消费者行为等讯息研判,坚持产品创新,在渠道布建、技术发展、品牌宣传等方面统筹规划、多措并举,长期以来始终在品牌优势、市场份额、综合实力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4)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拥有以“三全”和“龙凤”两大品牌为主的品牌矩阵,主营业务包括速冻和冷藏面米制品、速冻和冷藏调制食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速冻和冷藏面米制品主要包括饺子、汤圆、面点、馄饨、粽子、煎炸、点心等产品,速冻和冷藏调制食品包括预制食材类、预制菜肴及菜饭类、涮烤、微波系列类、空气炸锅系列类等产品。
(5)报告期业绩变动情况
2023年在全球经济复苏势头不稳,国际地缘政经冲突加剧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保持了较强的韧性并实现了温和复苏,但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修复节奏波动起伏、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存在差异、终端需求相对较弱、物价与资产价格承压等特征。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5,593.02万元,同比下降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935.94万元,同比下降6.6%;销售净利率10.6%,比上年同期下降0.2%。面对种种挑战,公司管理层始终坚持稳健但不失进取的战略导向,以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渠道创新和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①聚焦细分场景及人群,打造针对性创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消费者偏好变化以及场景变化的研究和分析,针对追求快节奏生活的年轻消费者推出了“蒸、煎、煮、炸,样样随心”的饺子王系列产品,采用熟皮工艺,大幅缩短了烹饪时间,同时产品馅含量超过70%,显著提升了消费者的用餐满足感。公司抓住了当下消费者对于健康饮食的需求趋势,推出粗纤维汤圆系列,采用糯玉米汁、大麦苗汁入皮,首创“药食同源”五红/五黑汤圆内馅,在产品上市之后实现了销量的快速提升。此外,公司将牛羊肉系列作为未来的产品重心之一,推出了牛羊肉卷、肉砖、原切肉片、牛肉丸类、即烹系列等丰富的产品种类,实现了公司产品由米面、半米面向优质蛋白质的延伸,满足了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②积极开拓B端市场,迅速延伸产品使用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社会餐饮特别是团餐、乡厨、宴席等场景的迅速复苏机遇,通过供应链内部挖潜、效率提升等方式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开发优质客户,强调对客户的服务和保护,全年营收及利润均实现了可观的增长。此外,公司调整了连锁餐饮渠道的业务策略,强化团队能力,重视定制化产品的开发,加强对连锁餐饮客户的贴身服务意识,在既有客户的品类延伸以及新客户的拓展方面都呈现了良好的成效,公司红糖糍粑、中式汉堡胚、奶酪鱼条、茴香小油条等产品受到了连锁餐饮客户的一致好评。2023年公司餐饮市场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43,028.21万元,同比增长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1,085.42万元,同比增加67.1%。
③发力线上业务,布局新兴业态
报告期内公司引进专业的电商人才团队,从产品组合、平台合作、运营策略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的调整和优化。公司建立了自营直播间,同时加强与各层级主播、代播平台、第三方分发机构的合作,线上主打单品“生水饺”销售额破亿,在收入规模迅速提高的同时也起到了品牌宣传赋能的成效。同时公司紧跟渠道变化趋势,迅速布局会员超市、折扣连锁、生鲜便利等新兴业态,持续优化渠道结构。
④采用创新工具,提升供应链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系统广泛采用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工具,对生产、包装、堆码、储藏等关键环节进行智能化迭代升级,在保证产品品质、安全性的同时实现了生产效率的持续优化,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南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5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全食品”)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23.193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1年11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2月13日为首次授权日,向271名激励对象授予1513.2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90万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71人调整为26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13.25万份调整为1473.3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8、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9、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879,184,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75,836,809.6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依据《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9.79元/份调整为19.59元/份。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11、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①鉴于公司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注销该等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00万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65人调整为258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73.35万份调整为1,411.35万份。②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8月23日为预留授权日,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36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3、2022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5、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16、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重复人数为2人,合计20人,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9.40万份。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满足当期股票期权按80%比例予以行权的条件;首次授予部分中,11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对应行权系数0.8,1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不满足行权条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109.452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三全食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8人调整为238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11.35万份调整为1,198.70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7人调整为35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60.00万份调整为323.8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17、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8、2023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9、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79,184,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307,714,416.8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依据《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9.59元/份调整为19.24元/份。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023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23.193万份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
1、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间为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截至前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413.808万份股票期权已到期未行权。
2、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2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重复人数为3人,合计22人,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0.08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注销83.58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注销26.500万份)。
3、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完成率(R)=该归属期营业收入实际完成值/该归属期营业收入目标值。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致同审字(2024)第410A014260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499.305万份予以注销。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1,023.193万份,其中包括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13.808万份,2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0.08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499.305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7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多年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了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地编制了审计计划、确定了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总额10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 225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名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4,910.14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96,512.44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418.56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0家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30,151.98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冕,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同年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智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合伙人王冕、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智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下转86版)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志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志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