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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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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冕、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智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年度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了致同所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9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全食品”)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含)25亿元。主要以认购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或类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为主;其中认购各类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机构(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发行的股票型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范围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选择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二)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制订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5)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6)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5亿元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 2024-010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本次执行的新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自2023年1月1日期执行新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规定编制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规定,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期执行新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规定编制2024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的财务报表。该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1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更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残值率更加符合资产残值状况,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基于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及行业同类业务政策,对新购建的固定资产的残值率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公司对自2024年1月1日起新购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变更后的残值率进行核算,2024年1月1日之前购建的固定资产延续变更前的残值率进行核算。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对固定资产的残值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3、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3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仅对自2024年1月1日起新购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变更后的残值率进行核算,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取决于未来新购置固定资产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变更后的公司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2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全食品”)独立董事郝秀琴女士至2024年5月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郝秀琴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郝秀琴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发表各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郝秀琴女士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向郝秀琴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包括郝秀琴女士在内为三人,郝秀琴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郝秀琴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苍箐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苍箐简历

李苍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生,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民建会员。曾任河南审计事务所(现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河南正永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河南分所所长;中原豫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民建河南省第十届财政金融委员会委员;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苍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锅圈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500万元(不含税)。去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3,571.87万元(不含税)。主要交易类别为销售产品。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在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时,不存在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以下为不含税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下为不含税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明超

注册资本:274,736.04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摄影扩印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兴虹路187弄3号802室

经营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5,164.45万元,净资产为337,878.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09,410.38万元,净利润26,340.19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高管担任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交易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采购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3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苍箐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4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苍箐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李苍箐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5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会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5亿元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9、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变更后的公司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10、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11、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7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提案1、3、4、5、6、7、8、9、10、11、12、13、14、15、16、17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上述第6、7、9、10、11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上述第15、16、1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六)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一17:00)。

(二)登记地点: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2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晓

联系电话:0371-63987832

传 真:0371-63988183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6号

邮政编码:450044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6。

2、投票简称:三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公司)出席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公司)依照以下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 (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下转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