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45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薪酬涉及全体董事和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的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期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2023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动,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津贴标准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均为人民币税前10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2023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动,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责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2023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动。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人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以及在后续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楼翔、李良锁、张玉萍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楼翔、李良锁、张玉萍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索辰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作为专注于CAE软件研发、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专注于CAE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开发。CAE软件属于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在产品设计过程中,能够起到优化设计方案、提升产品性能、减少试验次数、提升研发效率等效果,是产品研发实现正向设计、原始创新的重要工具软件。经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目前已形成流体、结构、电磁、声学、光学、测控等多个学科方向的核心算法,并开发出多类型工程仿真软件,能实现对多物理场工程应用场景的仿真,为客户提供多学科覆盖的工程仿真软件及仿真产品开发服务。
在国家战略引领与政策支持下,2017年以来,基于公司在国内CAE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参与工业软件、高性能计算领域的六项重大科研专项,其中一项为牵头单位,五项为参研单位,为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实力、丰富产品体系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机遇。公司一直秉承“探索仿真技术,成就客户创新”的理念,专注于CAE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在实现工程仿真软件行业技术革新、开辟下游行业新应用场景的同时,为我国实现工业软件自主研发、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和国产化的新局面贡献重要力量。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38.14万元,同比上升19.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7.70万元,同比上升6.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69.47万元,同比上升92.72%。同时,公司加大了工程仿真软件营销力度,公司工程仿真软件业务实现收入18,763.77万元,同比上升39.37%,占主营业务比例大幅提升,彰显了公司CAE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潜力。
1、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
2023年4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亿元。上市以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业仿真云项目、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截至2023年末,IPO募集资金使用比例已达到24.24%,募集资金的投入以及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
2024年,公司将会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以募投项目的落地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计划使用IPO募集资金投入2.83亿元,已经投入4,727.10万元。截至2023年末,项目投入进度达到16.72%。2024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推动制造业加快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智能制造的实现离不开工业软件的支持。随着3D、数字孪生、大模型、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逐渐进入工程仿真领域,工业软件对工业元素描述更精确、更细致,仿真模型得到持续动态优化,软件与工业实际应用结合更紧密,工程仿真软件是工业软件未来发展重点。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核心技术,提升公司研发人员的科研攻关能力,提高技术创新与需求转化速度,满足新产品开发和新领域需要,增强产品技术竞争力。
(2)工业仿真云项目
该项目计划使用IPO募集资金投入2.29亿元,已经投入1,338.67万元。截至2023年末,项目投入进度达到5.84%。2024年初,公司进行了首版仿真云平台产品的发布,初步实现将CAE软件产品云化,以云服务的方式,为用户提供设计建模、仿真分析、数据存储、专家支持及面向特定场景仿真应用等功能。公司将持续致力于将传统CAE软件部署至云端,一方面为软件厂商提供可持续性收入、提升利润率和客户粘性、减少盗版使用;另一方面,为企业用户减少硬件/人力成本、减少一次性支出、实现按需购买。
(3)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
该项目计划使用IPO募集资金投入1.22亿元,已经投入3,948.7万元。截至2023年末,项目投入进度达到32.34%。2024年,公司将继续建设嘉兴索辰共享仿真试验中心,计划打造集软件研发与实验一体的示范基地,工程物理试验测试包括风洞试验室、声学检测实验室、大型设备耐候性监测实验室、非接触测量实验室等。这些试验室对内可以用来验证公司CAE软件产品仿真的准确性,也可对外提供技术服务,依据不同客户具体的工程试验要求,进行定制化的工程物理试验服务。上述新增的产品和服务都能为公司增加销售收入,增加公司的盈利增长点。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该项目计划使用IPO募集资金投入3,500万元,已经投入1,378.53万元。截至2023年末,项目投入进度达到39.39%。2024年,公司将继续选择客户相对集中的重点城市并进行营销网络建设。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深化在全国主要业务区域发展和渠道建立,将提升公司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另外,营销中心的增设,可为公司提供信息资源与业务资源,补充服务能力,提升公司价值。本项目投资主要用于场地租赁和装修、软硬件购置、办公设备购置、人员薪资、市场开发和品牌推广。
2、关注行业并购机遇
经过近二十年的高速发展,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为了实现有机成长并拓宽业务版图,公司正在考虑通过投资并购国内外高端的CAE仿真软件公司,与国内外高端CAE仿真软件公司及其渠道商建立合作,使公司能够覆盖更多的工程场景、占领更多细分市场,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成长奠定基础。公司积极围绕工业软件行业上下游对优质企业进行投资,以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上的协同性。2023年1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广州阳普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48%股权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通过子公司收购广州阳普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快速拓展规模,加快市场布局,同时为收入增长注入新动力。
2024年,公司将持续关注最新的行业发展趋势,根据经营计划和战略发展规划等方面综合考虑投并购业务,积极寻找合适的标的,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平台与资源优势,努力提升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3、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人才聚集效应充分体现
CAE软件作为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中最具技术难度的领域,其架构在数学科学、物理科学、计算机技术和工业技术等各学科知识之上,并且需要通过大量的工程经验更新迭代,具有极长的研发周期和极高的技术壁垒。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一方面基于对物理学、数学等学科理论的深入学习,不断开发各类先进的求解器算法并持续优化,提升产品的计算分析能力;另一方面积极研究和应用前沿计算机技术,通过高性能计算、云平台等技术提升公司产品的并行计算能力,增强技术竞争力。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所用的气体动理学算法(GKS)、直接模拟蒙特卡洛方法(DSMC)、光滑粒子流(SPH)、再生核粒子算法等均为基于高性能计算的行业前沿算法,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先进性。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达到10,524.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32.85%,维持了高水平的研发投入。
2023年度,公司共有23个在研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一支高学历、高水平的研发队伍。公司的研发团队涵盖数学、物理、计算机、工程学等多领域的资深人才,拥有丰富的学术知识与研发创新经验,对行业前沿技术与发展趋势具有深刻认知及判断,保障了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创新。截至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20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达到63.92%;研发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达到62.87%。
未来随着公司研发实力及经营规模的不断提升,持续高比例的研发投入,以及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带来的知名度提升,公司对CAE专业人才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目前,公司在国内高端人才引进工作进展顺利,各学科核心团队不断扩大;同时学术水平的提升也将带动研发能力增强,对高端人才更具吸引力,形成正向循环。
(2)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
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赋能,公司积极构建“技术创新、科研引领、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快速转化,为公司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在2023年10月、2024年3月公司先后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和北京理工大学宇航学院签约合作,致力于通过校企产学研项目合作,促进各方资源共享和互补,推动国产CAE软件在高等教育领域广泛应用的同时,助力学生全面成长,搭建高素质人才培养平台。
公司长期坚持以自主创新为驱动,凭借在核心技术、科研实力、研究设施等多个方面的优势,于2024年1月被批准入驻上海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相信未来会有更多高素质人才入驻基地,联合更多高校专家与公司共同推动软件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产学研合作,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建立良好的人才储备,推动更多成果落地。
(3)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强化核心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战略发展贡献力量,实现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营业收入增长率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结合内部规定判定考核评级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锚定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盈利能力等与投资者利益紧密相关的指标,强化核心员工与股东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未来,公司将积极适应市场变化,通过完善人才评价、绩效考评和股权激励机制,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有效地将三方利益结合,并激发核心骨干和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优化财务管理
1、加强客户拓展,巩固与扩大业务合作网络
公司依托政策机遇,通过持续研发提升产品性能,为各领域的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增强产品在细分领域的竞争力,随着公司客户群体不断壮大,营销规模持续增长,市场影响力明显提升。公司2023年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为28.14%,较上年的前五名客户集中度占比同比下降约28.07%。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客户多样性,在更新产品版本的基础上,一方面紧抓国内机遇,加强在民用领域的业务拓展,同时也会大力发展代理渠道商,以增强市场渗透力;另一方面,公司成立了机器人事业部,拟开发针对机器人行业的专业软件和解决方案,拓展公司产品在机器人领域的应用,为公司营收增长开辟新的途径。
2、加强现金管理,实现资金安全与收益的平衡
2023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
2024年,公司将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经营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三会一层”治理架构,构建了权责明确、规范运作的经营管理架构,并不断根据新规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及时完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并完成了独立董事的调整,保障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任职资格与条件。
2024年,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高投资者回报
1、积极搭建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有效传递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自上市以来,公司通过投资者联系邮箱、专线咨询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接待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在定期报告披露后,以图文简报“一图读懂”的形式对财务报告进行可视化展示,并在“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举办投资者交流会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说明,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
2024年,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进门财经”等平台举办不少于5次投资者线上交流会,并组织投资者调研不低于20次,邀请公司高管或相关负责人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另外公司将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联系邮箱、专线咨询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让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好理解和认可的同时,也将中小投资者的关注点、观点等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响应市场诉求。公司也将持续构建与投资者更为紧密的沟通桥梁,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更深层次的理解、信任与合作,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
2、持续现金分红,注重股东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以连续的现金分红增加投资者的获得感;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制定了《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当年)分红回报规划》,努力以优秀的业绩、稳定的分红来回报广大投资者。2022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20.0010万元,现金分红比例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53%。
公司关注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关于鼓励一年多次分红,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等政策精神。2023年度,公司计划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3.8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15%。2024年,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下述条件下制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方案并实施。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未来,公司将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3、落实回购方案,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灏先生《关于提议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后,于2024年2月5日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合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4,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回购金额已达人民币3,776.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情况形成股价稳定机制,采取相应的股价维稳措施,如股票回购、增持公司股票等,以稳定股价并增强投资者信心。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组织其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1次,每半年对其普及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学习案例,促进“关键少数”持续提升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同时,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组织不少于2次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2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27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0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27号楼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50307121
传真:021-34293321
联系人:谢蓉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良锁)
本人作为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良锁先生,男,1978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07年5月,担任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民警;2010年7月至2016年6月,担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担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律师、证券业务内核委员;2022年9月至今,担任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述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参加董事会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三)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2023年度,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重要事项的工作,对公司的内部监督以及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候选人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相关内部制度。自修订制度后,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将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事项报告如下:
■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本人在2023年度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3年8月24日,本人委托独立董事张玉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2日。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情况,并同公司财务部、内审部门积极沟通,关注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在年度报告期间,多次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并积极审阅相关材料。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合规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八)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以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作出独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汇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中汇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聘任了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并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进行了首次授予操作。本人对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积极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为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良锁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行动方案的实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2024年公司经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3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实际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下述条件下制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方案并实施:
1、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确定;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基于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确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灏、王普勇、谢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3年度,公司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自身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情况。
(下转247版)